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反洗钱业务管理有关规定,被警告,处罚款386.93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06.41元,合计罚没款为387.039641万元。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对东莞银行5名相关部门责任人分别处罚1.2万元~7万元不等,合计处罚金额15.2万元。

具体来看,招某贞,时任职务所在部门为东莞银行个人业务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刘某风,时任职务所在部门为东莞银行资产管理部,对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负有责任,被罚款2.8万元。
林某山,时任职务所在部门为东莞银行运营管理部,对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江某平,时任职务所在部门为东莞银行直销银行事业部,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2.7万元。
肖某明,时任职务所在部门为东莞银行合规部,对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负有责任,被罚款1.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东莞银行2025年以来第二次收到监管罚单。
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东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7、8号)显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违规,合计被罚110万元。
其中,东莞银行因“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未穿透认定主要股东关联方”等问题,被处以25万元罚款。东莞银行东莞分行也因“贷款三查不严,大额关联授信风险管控不到位”被罚85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银行近年来频发的合规风险也为其上市增加了不确定性。据该行最新招股书披露,过去三年间,东莞银行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收到14张监管罚单,涉及罚款金额合计高达1175.53万元。
最新招股书显示,截至 2024 年末,东莞银行总资产达到6,727.30 亿元。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该行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97 亿元、105.87 亿元和102.79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5.03 亿元、37.65 亿元和 36.48 亿元。
自2008年启动A股上市计划以来,东莞银行17年间历经“受理、反馈、撤回、重启”的波折。这期间,财务资料过期、股权结构分散、合规处罚频发等问题,或成为阻碍其上市的多重关卡。截至2025年6月重启审核,东莞银行仍在IPO候场。
近日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显示,东莞银行的IPO审核状态从“已受理”变更为“中止”,原因为“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不是东莞银行今年内第一次因财务资料过期而被中止IPO。去年,该行也曾二度因为财务资料过期被中止IPO,分别在2024年6月29日和2024年12月30日更新提交财务资料后恢复“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