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10日,3艘辽宁籍渔船在海上倾覆的事故,在辽宁引发渔业反腐风暴。
11月10日当晚,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主持召开全省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调度会,直言接连发生渔船倾覆事故,暴露出相关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举措不到位。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全面查清事故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调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相关地区部门人员履职情况开展“全链条”调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11月26日,辽宁日报刊发《以雷霆之举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我省速查严处渔船倾覆事故纵深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文,披露渔业反腐的最新进展:全省已有162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安机关破获了重大责任事故、非法买卖渔船证件、非法改造船舶、非法骗取渔船补贴、私拆屏蔽北斗、涉海走私等刑事案件45起。
11月26日辽宁日报头版。
据披露,调查发现,行业内普遍存在“人情世故”式利益往来,对渔业安全的日常执法中存在“默契式”松懈,甚至还有罔顾人命的操作: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某,在辽营渔某船倾覆后,不仅不组织救援,反而安排工作人员迟某某与船主串通,要求其“不要报警求救”。
“零容忍”态度查处“靠港吃港、靠船吃船、利益勾连”基层腐败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辽宁省渔船连续发生多起事故:
●9月6日4时15分许,渤海中部海域一艘货船与一艘辽宁籍渔船相撞后,渔船翻扣,造成人员失联;
●10月18日,“辽绥渔35261”船在辽宁大连长兴岛海域倾覆,造成10人失联。10月23日,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11月9日,一艘上海籍商船与一艘辽宁籍渔船在威海成山头东约3.5海里处发生碰撞,涉事渔船出港登记9人,有1人被救起,仍有8人失联;
●11月9日、10日,两艘中国辽宁籍渔船先后在韩国附近海域倾覆,经中韩海警联合全力开展搜救,共有8人获救、2人死亡、12人失踪。
辽宁日报刊文称:大海上的狂风巨浪,不仅暴露了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中的漏洞和失范,更折射出潜藏其中的无视群众利益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近期,辽宁省以“零容忍”态度向“靠港吃港、靠船吃船、利益勾连”的顽瘴痼疾亮剑,深挖背后腐败问题,揪出潜藏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铲除背后的利益链条。
据介绍,辽宁省纪委监委成立监督问责工作专班,对调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深挖背后的“风腐责”问题。整治行动聚焦船舶检验、渔港监管、船员证书、转港审批等重点环节,紧盯行政执法人员、船东船长、渔港经营者等关键群体,特别是针对渔港渔船领域主管、分管及审批、检测、执法等重点人员,开展“全链条”调查。
截至11月24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人,管护30人,留置31人。公安机关共破获重大责任事故、非法买卖渔船证件、非法改造船舶、非法骗取渔船补贴、私拆屏蔽北斗、涉海走私等刑事案件4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4人;查处行政案件51起,行政处罚64人。
收现金香烟为违规出海放行,渔船出事后不救援反要求“不要报警求救”
文中披露了多起在查和已查实的案例,堪称“触目惊心”:
据介绍,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某,在辽营渔某船倾覆后,不仅不组织救援,反而安排工作人员迟某某与船主串通,要求其“不要报警求救”,企图掩盖真相。目前,徐某和迟某某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据官网介绍,徐放时任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书记、局长。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船舶检验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董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多名渔船经营者篡改渔船数据并通过船舶检验,使“三无”渔船捕捞作业“合法化”,收受多名船主财物,严重破坏渔业生产秩序。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船舶检验执法大队原验船师周某某利用渔船检验职务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渔船检验及相关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严重违纪违法。
另据披露,今年8月底,辽绥渔某船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且在伏季休渔期内,船主罗某向葫芦岛市绥中县二河口新村港港口聘用负责人李某赠送香烟,违规取得转港证明,从葫芦岛市绥中县二河口新村港(船籍港)出港,前往大连市长兴岛经开区八岔沟港停靠。9月1日开海后,罗某又向大连市某港驻港工作人员周某某、顾某某送现金、香烟等,以继续违规出海作业。10月中旬,该船在大连某港出港时船上10名船员(定员9人),报备8人,缺少1名助理管轮职务船员,二级轮机长职务船员证也系伪造。该船出海作业返航途中在长兴岛以北海域发生倾覆,10名船上人员全部失联。目前,罗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李某、周某某、顾某某等有关渔业管理人员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
中韩边境倾覆渔船细节披露:冒名顶替应对检查,出海船员无资质
文中还披露了一艘11月10日倾覆的辽宁籍渔船的相关细节。据南都记者核实,该艘渔船即为11月10日在中韩边境作业倾覆的船只。
据介绍,11月10日,辽营渔某船在捕捞作业时翻扣,船上11名船员落水,2人被救,9人失踪。
经查,事故渔船船主兼船长郑某在应对船舶检验检查时,为使渔船达到出海标准,蓄意使用他人职务船员资质应付安全检查,而相关职务船员并未登船履职。郑某安排2名未按规定报备且无有效船员证书的人员替代出海作业,导致该渔船未达到标准,不具备合法出海作业资质。该渔船在捕捞作业期间因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存在严重安全风险,最终发生船舶倾覆、9人失踪的严重后果。11月16日,营口市公安局对郑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披露,事故发生后,营口市坚持查源头、查链条、查勾连、查背景,营口市公安局成立由106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提级办理、异地调警,从渔船建造到作业全生命周期和行业监管部门权责主体两个维度出发,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现刑事立案7起,已对1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营口市纪委监委对3名涉案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