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处于清算状态的中国恒大集团变更禁制令申请,允许其在泽西岛、直布罗陀、加拿大及新加坡四地,对许家印前妻丁玉梅提起司法程序,强制执行价值超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58亿元)的境外资产。
此次判决源于恒大于2024年9月27日提交的“管辖权变更传票(Jurisdiction Variation Summons)”。根据2024年7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专有禁制令及玛瑞瓦禁制令(Mareva Injunction),恒大原本仅能在中国香港、英国、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对丁玉梅采取法律行动。
但随着丁玉梅在资产披露中承认其在英国、泽西岛、直布罗陀、加拿大、新加坡,中国香港及中国内地持有多项单项价值不低于15万英镑的资产,恒大在中国香港及英国的律师已向资产披露誓章中列明的银行(及其他相关方)发函,告知其中国香港禁制令及英国禁制令的内容,以期促使该等银行冻结丁玉梅在其处开设的账户,使中国香港禁制令及英国禁制令得以执行。
据判决书披露,指定司法管辖区内持有丁玉梅大量资产的部分银行,要么回复称需要当地法院命令才能遵守中国香港及/或英国禁制令的条款,要么未对恒大律师的函件作出确认或回应。
香港高等法院审理查明,丁玉梅在指定司法管辖区的资产分布集中且规模庞大:加拿大皇家银行账户存有1亿加元(约合人民币5.03亿元),嘉盛莱宝银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有71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03亿元),瑞士银行(直布罗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产达5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08亿元),泽西岛巴克莱银行账户亦有67.5万英镑存款(约合人民币629.8万元人民币),四项资产合计超2.2亿美元。
恒大的律师此前称,丁玉梅对中国香港及英国的法律程序采取“总体不合作态度”。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决书中指出,他认为这一表述具有合理性,这使得中国恒大集团难以核实其是否遵守命令条款,具体表现为:丁玉梅突然变更香港康乃馨道物业处置立场、拒绝提供嘉盛莱宝银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赎回资金详情、阻碍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账户合规核实等。
丁玉梅一方抗辩称,其无资产耗散意图,恒大的申请将导致其承担巨额跨国律师费,构成不当压迫,且应等待其此前提出的“解除禁制令申请”判决结果。
对此,香港高等法院援引“达杜里安指引(the Dadourian guidelines)”核心原则作出回应:首先,原中国香港及英国禁制令已认定丁玉梅存在“切实耗散风险”,其不合作行为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判断;其次,被告过往遵守禁制令不能成为拒绝未来执行保障的理由,缺乏本地法院命令的临时冻结不具备稳定性;再者,恒大的申请具有严格限制性,仅允许针对禁制令执行提起诉讼,不涉及其他民事或刑事诉求,且限定于有明确资产分布的司法管辖区,符合“公正且便利”原则。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今年10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恒大清盘人为许家印家族相关资产的接管人。此前,香港高等法院已针对许家印名下资产作出全球禁制令,明确禁止其处置全球范围内价值上限为7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0亿元)的资产。
此外,香港高等法院还同意了恒大清盘人的请求,要求许家印必须向清盘人告知其所有单项价值不低于5万港元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本人名义/他人名义持有、境内/境外资产),以及被禁止处置的资产是否已被出售等情况。但最终许家印未遵守上述资产披露命令。因此,恒大的清盘人在今年4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接管许家印相关的全部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