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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23:12:39 股吧网页版
中证协,最新通报!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中证协通报自律处分典型案例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向行业通报了2025年第三批自律处分典型案例,剑指从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中的各类违规行为。此次披露的四起案例,涉及机构大规模组织外部人员参考、个人冒名替考、拍摄试题及有组织作弊等乱象,释放出监管强化行业诚信建设与合规管理的强烈信号。

大规模外部人员违规报考

  案例一披露了某投资咨询公司大规模违规为非所属人员办理测试报名的违规行为。

  2024年9月、11月两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水平评价专场测试中,该公司报考人数分别为519人和364人,其中外部人员占比分别高达75.1%和84.9%,大量无实际用工关系的外部人员通过其违规开通的报名权限参考。

  根据中证协《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专场测试仅面向符合第七条报名条件的证券行业机构人员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特定人员,参与组织测试的机构需履行维护测试秩序的责任。

  中证协表示,该公司在报名组织过程中出现非所属人员违规参考的情况,严重违背了专场测试的制度设计初衷。行业机构必须深刻认识专场测试的特殊性与严肃性,强化内部审核与管理,促进行业人才建设的专业规范与有序发展。中证协根据《自律措施实施办法》,对公司采取行业内告诫的纪律处分。

人脸识别异常“牵出”替考事件

  案例二披露了某从业人员在业务科目测试中由他人冒名替考的违规行为。

  2022年4月,一名从业人员提交执业登记申请时,因考试现场抓拍照片与其执业登记照片及既往其他考试现场照片差异明显被人脸识别系统拦截,追溯发现其2020年9月参加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科目考试系他人替考。

  根据《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考生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测试,或冒名代替他人参加测试的,将被取消当次全部测试成绩,自违规行为确认之日起60个月内禁止参加测试;若已完成执业登记或正在申请,还将被认定36个月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同时,细则明确,施行前的违规行为若未处理,按细则执行,但若原规定不认定违规或处罚较轻则从原规定。

  中证协依据《自律措施实施办法》,对从业人员作出“认定不适合从事全部证券业务36个月”的纪律处分。

  中证协表示,考试作弊行为即便侥幸逃过现场监督,在后续执业登记审核中仍将面临严格审查。从业人员应当以案为鉴,深刻认识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让“不作弊”成为行业共识;各机构必须将考风考纪建设纳入合规管理核心环节,强化全流程监督。

手机偷拍试题当场被抓包

  案例三披露了某考生在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中使用手机拍摄考试内容的违规行为。

  2024年3月,某考生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考试中用手机拍摄试题,被督考人员当场发现。根据《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抄写或使用摄录设备获取测试内容,属于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对此类行为,中证协将取消考生当次全部测试成绩,60个月内禁止参加测试;若涉及执业登记,还将认定36个月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

  综合违规情形与严重程度,中证协依据《自律措施实施办法》,对从业人员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全部证券业务36个月”的纪律处分。

  中证协表示,试图获取或传播试题的行为,会助长作弊产业链的滋生蔓延。对机构而言,需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对从业人员来说,守住执业底线,才是维护考试公平、捍卫行业人才评价权威性的关键。

“有组织作弊”行为遭曝光

  案例四显示,2024年3月某专场测试期间,某投资咨询公司发生有组织作弊事件,数名考生被查实使用隐形耳机等作弊设备接收试题答案。调查显示,作弊团伙曾在考前进入该公司办公场所进行联络,系统性地向考生提供有偿作弊服务。考生付费后,在考试过程中通过微型耳机接收由虚拟号码传送的试题答案。

  中证协根据《自律措施实施办法》作出双重处分:对直接参与组织作弊的从业人员,认定36个月不适合从事全部证券业务;对投资咨询公司采取行业内告诫的纪律处分。

  中证协在警示中提到,这不仅反映出公司在内部管控、合规体系及事后问责上的薄弱环节,也暴露了部分从业人员纪律意识淡薄、风险认知不足的问题——甚至有人触碰了执业底线。对全行业而言,“合规从业、诚信立身”应成为展业的根本价值导向,唯有强化内部合规体系,才能共同捍卫行业专业形象与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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