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惕黄金经营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来源:人民财讯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门店均不是金融机构,也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具备从事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资质,更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或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投资渠道,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黄金租赁享高息”“内部消息、稳赚不赔”“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等话术,避免陷入黄金投资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陷阱。
若发现相关机构以“黄金委托”“黄金租赁”“黄金投资”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请及时向市、区处非牵头部门、公安部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深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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