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启动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旨在通过遴选标杆园区和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创建方案,示范基地分为园区类和企业类两大类型。其中,园区类示范基地将着力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创新、生态优化、治理提升,企业类示范基地将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加强探索。
按照目标规划,到2035年,创建100个左右园区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1000个左右企业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显著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形成一批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和重要引擎,总结推广一批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此方案紧扣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低空装备、航空航天等九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值得注意的是,创建领域将根据国家最新决策部署和产业发展新趋势动态调整,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在创建机制方面,示范基地采取“总量控制、批次创建、有进有出”的原则,每2年组织一次申报,创建期为2年,期满后进行评估验收。认定后,每3年将开展一次成效评估,对不合格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基地实行摘牌退出,确保示范质量。
为保障创建工作落地,工信部将与地方建立央地联动机制,在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方面形成合力。在资金支持上,将在国家产融合作平台设立示范基地专区,组织开展专业化融资对接。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升级和完善特色金融产品,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大对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
人才保障上,示范基地人才需求将纳入相关人才计划,部属高校将建立联合培养机制。
在创新支撑上,支持示范基地申请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项目,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和制造业中试平台等创新平台。
方案特别强调,创建工作将严守务实导向,不得向创建对象收取费用、不得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或搞“花架子”工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资源集中投向产业发展和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