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第三届破产审判主题沙龙暨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中发布《致民营企业家:破产审判视角的30条建议》,帮助民营企业规范公司治理,避免陷入经营困境,依法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家走进重庆破产法庭。
破产审判视角的30条建议
重庆五中法院立足破产审判实践经验分析、聚焦民营企业家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发布该30条建议,涵盖企业设立、经营、管理、破产程序等环节的法律风险提示,包括合理评估公司资本、审慎提供个人担保、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等内容。
如“获取专业咨询支持”方面,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置备管理人名册,民营企业可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名册信息,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管理人。法院建立了管理人定期值班制度,企业可前往法院咨询值班管理人,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禁止欺诈清偿行为”方面,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行为,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均有权撤销。
“小微企业高效保护”方面,小微企业破产,可简化债权申报期限、缩短审理时限,通过线上债权人会议、电子送达等方式提高审理效率。减少企业破产成本,避免资产闲置或流失,为小微企业“有序退出”或“重生”提供便捷通道。
民营企业家们走进重庆破产法庭。
五年累计盘活民营企业资产716.68亿元
活动中,“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第三届破产审判主题沙龙也正式举行,学界专家、行业协会代表、企业高管、司法系统代表等就“重整路径多元化探析”“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等话题进行了思想理念的碰撞,实用方法的分享等。

沙龙活动现场。
重庆五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吴洪介绍,五年以来,重庆破产法庭通过典型引路、机制创新等,为民营经济纾困赋能,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充分发挥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妥善办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共审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1603件,占比达87.74%,累计盘活资产716.68亿元,化解债务4859.54亿元,释放民营企业发展空间、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活力。
在“创新赋能”建机制方面,大力适用快速程序,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新模式,出台预重整制度3.0版本,优化升级破产协同易审平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