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11月20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
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被责令改正,处28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樊世杰,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1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15万元。
资料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总部位于南京市,是江苏省首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
今年三季度,紫金财险分支机构频收罚单。
盐城中支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处罚款36万元,盐城中支总经理杨娟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
临沂中支因虚列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4万元,临沂中支销售总监刘晓云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8万元。
新乡中支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处罚款22万元,新乡中支时任副总经理刘卫忠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扬州中支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处罚款30万元,原扬州中支总经理助理王文颖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上海分公司因违规套取费用、编制虚假报表,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上海分公司重客业务一部负责人张贝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奉贤支公司因虚构报销事项套取费用并造成公司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不真实不准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处罚款13万元,奉贤支公司负责人姚文华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泰州中支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保单信息记录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处罚款58万元,时任泰州中支总经理胥新斌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
红河中支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处罚款21万元,红河中支总经理助理李天柱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