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19:38:10 股吧网页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11月修订)》发布
来源:人民财讯 作者:朱雨蒙
人民财讯11月19日电,上交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作,提升市场服务,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7月修订)》(上证函〔2024〕1982号)同时废止。

  自发布之日起,请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按照修订后的指南办理上交所基金业务,存量ETF基金扩位简称未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的应增加基金管理人简称,基金管理人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有序完成产品更名,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