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球气候治理形势深刻演变、国际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背景下,作为我国在绿色贸易领域出台的首份专项政策文件,《实施意见》为我国国际贸易的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擘画了顶层设计与实践路径。
这不仅是推动外贸稳量提质的重要举措,更彰显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引领全球环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与担当。《实施意见》的核心要义,在于紧扣“绿色”这一时代命题,推动一场从理念到实践、从产业到规则、从参与到引领的深刻变革。
顺势而为:
为何绿色贸易是当下必由之路
发展绿色贸易,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更是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立足自身高质量发展需求作出的主动战略抉择。
绿色贸易不仅是外贸结构的简单升级,更是一个关键抓手,旨在通过将绿色理念深度融入外贸全链条,从而倒逼国内产业结构实现系统性优化,推动外贸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规模扩张到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的根本性转变。《实施意见》的战略意图,正是要将绿色发展的理念,有效转化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从国际环境看,以“绿色”为核心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正在加速演进。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为代表的绿色贸易措施,对全球供应链的既有格局和准入门槛产生深远影响,对我国部分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造成现实挑战。
然而,危中有机,这场全球性的绿色变革也催生了前景广阔的绿色技术、产品与服务市场,为我国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既有产业优势转化为贸易新动能创造了重要契机。主动顺应趋势、积极谋划布局,不仅是巩固国际贸易基本盘的现实需求,更是我国在新一轮全球产业竞争中赢得主动、扩大优势的战略选择。
夯实基础:
科学界定绿色内涵明确转型方向
长期以来,“绿色”在贸易领域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缺乏统一、明确的界定。《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具体部署,为绿色贸易赋予了科学、系统、可操作的新内涵,推动其从理念倡议向可测量、可管理、可认证的科学体系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实施意见》避免了将绿色贸易简单等同于低碳贸易的片面倾向,倡导建立一个更为系统的绿色理念:既强调低碳减排的核心地位,也将资源循环、环境友好与能源效率等维度纳入综合考量。
这种立体多元的绿色定义,为我国产业转型指明了更具包容性和前瞻性的方向。在此框架下,产业转型的任务不再是单点突破,而是系统性的全链条升级。这意味着,要基于生命周期思想,通过绿色设计、清洁生产、绿色物流、资源循环等系统性手段,将降低碳足迹与环境足迹的要求深度嵌入产品和服务的全流程、全链条。这一转变要求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碳足迹核算与标识、绿色包装与运输、再制造与再生资源利用等为关键抓手,着力形成一套可衡量、可比较、可互认的绿色供给能力,从而精准响应乃至引领全球市场对环境友好与气候友好产品的系统性需求。
着眼长远:
从规则适应到规则共建掌握发展主动权
如果说科学定义“绿色”是基础,那么构建与之匹配的规则体系则是关乎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关键。《实施意见》对此释放了明确的信号,我国必须建立自主、开放、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并积极主动地参与乃至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这标志着我国在全球绿色贸易发展中,正战略性地从被动的“规则适应者”向积极的“规则共建者”乃至未来的“规则引领者”转变。这一转变既是应对国际形势变化的必要举措,也是树立我国全球贸易话语权的主动作为。
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内外联动、多轨并行的策略。支持国内机构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将自身先进实践贡献为国际方案,推动国际社会更加客观认识中国的产业实际和绿色转型成效。更重要的是,要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及区域性框架下,加强绿色低碳发展议题交流,参与全球绿色贸易规则磋商,提出中国倡议,推动建立更加包容、公平的国际绿色贸易规则。通过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贸易规则重塑,为我国绿色产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全球贸易公正合理创造制度环境。
强化保障:
构建系统性政策支持体系激发企业转型动力
《实施意见》致力于构建多维度、协同联动的综合性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与精准的政策引导相结合,激励并赋能企业投身绿色转型。鼓励金融机构依据产品碳足迹、碳标识等结果丰富金融产品,并引导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优化对绿色低碳产品的承保服务。这意味着,企业在绿色转型上的投入将有望直接转化为更低的融资成本、更强的风险保障能力和更广阔的市场认可度,从而将环境效益内化为经济效益。
为确保宏观政策有效传导至微观主体,实现激励信号公平、高效落地,必须构建坚实可靠的底层支撑体系。碳足迹核算作为该体系的关键抓手之一,在《实施意见》中被多次强调,其核心作用在于为评估企业的低碳绩效提供科学、统一且可量化的依据,使企业的低碳转型贡献能够被准确识别与客观衡量。这一量化结果,可为绿色金融、绿色认证、市场采信等激励措施的实施奠定数据基础,有助于推动政策资源向真正践行低碳发展的经营主体集聚,从而将低碳效益持续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市场竞争优势。值得一提的是,未来应该考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把更多的“绿色”维度纳入这一体系中,补充环境足迹作为新的抓手,不仅鼓励企业的低碳转型,也从更全面的范围激励更为深刻的绿色转型。
《实施意见》为我国外贸行业在百年变局中开辟新赛道、构筑新优势指明了方向。通过科学定义“绿色”、积极主导“规则”和系统强化“保障”,我国正致力于将绿色发展从外部成本约束,转变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价值源泉和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核心动力。随着《实施意见》的深入落实,一个更具韧性、更富活力、更可持续的国际贸易新格局必将加速形成,为建设贸易强国和引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