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15:33:50 股吧网页版
如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专家: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来源:南方都市报

  纵深推进大湾区建设,对粤港澳三地而言,既是重大责任,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11月18日下午,第二十届中国经济论坛在广州南沙举行,当日下午亦召开平行论坛,探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议题。与会嘉宾提到,破除主要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既是大湾区建设重点,也是难点。

  在贸易便利化、投资准入等方面

  大湾区制度型开放仍有较大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罗蓉表示,推动大湾区一体化,广东要率先制度型开放,近年湾区的制度型开放成效显著,但制度创新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此外,要聚焦关键要素和重点领域,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制度型开放”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有着显著区别。罗蓉解释,在学术上,商品和要素的流动型开放被称为“边境上开放”,即在边境上要采取消减关税、简化通关流程等措施方便货物、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在境内外自由流动,而制度型开放被称为“边境后开放”,指进入边境后遇到的一些非关税壁垒,制度型开放是要打破这些非关税壁垒,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聚集优质的资源要素,创造制度优势,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她表示,广东作为对外开放的排头兵,有责任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率先探索有利于三地融通的制度型开放,将三地制度的差异作为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力,来激发创新发展的活力。经过10多年来的探索,湾区的制度型开放成效显著,突出表现在三地在规则标准的互认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湾区制度型开放仍然还有较大的空间,比如贸易便利化、投资准入、金融创新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建议聚焦关键要素和重点领域,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具体来看,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目前探索发展新型的离岸贸易湾区方案正当其时;投资准入方面,在种业、医药、医疗器械部分与港澳衔接的民生领域,有待探索与放宽准入相适应的监管创新;金融创新方面,在资金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探索信托基金的跨境业务创新;科技创新方面,比如说在南沙可以率先制定和实施与港澳相衔接的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制度,人才签证制度和国际职业资格认定等创新方案。

  罗蓉还表示,在继贸易投资实现高度便利化、自由化之后,人才已经成为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她建议,以人的自由流动、高效集聚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对制度型开放进行系统设计,以人才流动为引领,来促进附着在人身上的包括数据、商品投资、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这对推动大湾区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要通过制度型开放解放实体企业的生产力

  培育“湾区标准”并推动上升为国际标准

  此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肖耿在致辞中表示,目前,香港已利用其外循环货币和开放的国际化监管优势,来帮助企业出海,也帮助未来的跨国公司在大湾区落地,“因为现在很多外资都希望投资中国,中国的资产实际上在过去几年是被低估了,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肖耿表示,大湾区最缺的是有潜力的项目和企业,关键是要通过制度型开放解放实体企业的生产力,“实际上就是要把两地的优势,通过1+1>2叠加。因为目前我们还是二选一,要么去香港,成本太高,而内地开放程度又不如香港。现在要想办法把香港的成本降下去,同时又要把内地企业更多地用香港开放的软件走向世界”。

  中山大学原副校长、中山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主任、中山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理事长李善民则表示,一是要构建分层次、体系化的协调推进机制;二是推动现代服务业“跨境监管沙盒”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三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自由流通区”;四是培育“湾区标准”并推动上升为国际标准。对于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这些我们国家技术有优势的产业,应该加快将国内标准转化为国际通行规则,这是企业从“中国造、全球卖”向“全球造、全球卖”的转型;同时要持续深化民生领域的衔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