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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01:11:20 股吧网页版
【职场观察】莫让“外包”沦为隐性侵权的挡箭牌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舒爱民

  舒爱民

  当前,“外包”用工在互联网、金融、制造业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外包员工常常与正式员工承担相同的工作,却在权限、福利待遇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一些企业为追求组织弹性与成本控制,将一些员工冠以“外包”的名,却让他们干着“派遣”的活,规避法律责任,损害了劳动者权益。这种将“外包”异化为隐性侵权的做法,不仅背离了劳动公平的初衷,更暴露出当前用工制度中的深层病灶,亟需社会警觉与制度纠偏。

  “外包”本是一种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其初衷在于提升企业运营灵活性、优化管理效率。然而,当这一机制被滥用,成为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逃避社保缴纳义务、压缩人力成本的“合法外衣”时,其合理性便荡然无存。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企业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层层转包、签订模糊合同等方式,刻意切断与劳动者的直接法律联系,制造“非雇佣”的假象。一旦发生工伤、欠薪或违法解雇,劳动者往往面临维权无门的困境——外包公司推诿、用工单位甩锅、责任链条模糊不清。这种“甩锅式”管理,实质上是对《劳动合同法》中“同工同酬”“公平就业”等基本原则的公然挑战,也是对劳动者人格尊严的无形侵蚀。

  “外包”之所以能沦为侵权工具,根源在于监管滞后与制度缝隙。当前,我国对劳务派遣有明确规范,但对劳务外包的法律界定仍较为模糊,这给了企业操作空间,使其得以通过合同包装实现“事实雇佣、形式脱责”。同时,部分外包机构为争夺客户,不惜压低报价、压缩人力成本,进一步加剧了劳动者的权益受损。

  破解这一困局,必须从制度、监管与企业责任三方面协同发力。首先,立法部门应尽快出台劳务外包专项管理规定,确立“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只要企业对外包员工实施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等实质性控制,就应视为事实劳动关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次,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联合执法,严查“假外包、真派遣”行为,对恶意规避责任的企业与外包机构依法追责。

  企业也应正视自身的社会责任。短期的成本节约,换不来长久的组织健康。一个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必然是尊重劳动、守护公平的企业。应主动建立“外包”用工透明机制,确保外包员工享有合理薪酬、安全环境与基本福利,推动形成“体面劳动”的企业文化。同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外包”用工伦理准则,引领行业向规范化、人性化方向发展。

  此外,工会组织与劳动者自身也需提升维权意识。可通过集体协商、建立外包员工联络机制等方式,为弱势群体发声,推动企业建立更加包容的用工生态。

  “外包”不应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更不能成为压榨劳动者的“隐形手”。当追求效率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发展的成果也将失去温度。唯有在制度上扎紧篱笆,在执行中压实责任,在文化上倡导尊重,才能真正让“外包”回归其本义,让每一位劳动者,无论身份如何,都能在阳光下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莫让“外包”这块“遮羞布”,遮住我们对劳动尊严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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