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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6 11:39:10 股吧网页版
罚款300万、撤销业务许可!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证监会对中方信富处以30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中国基金报记者晨曦

  知名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遭遇监管“重锤”!

  11月14日,证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信富)被证监会处以300万元罚款,并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同时,中方信富的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松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于持牌机构而言,撤销业务许可的行政处罚比罚款更为严重。中方信富此次遭遇监管重罚,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来看详情——

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

向监管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

  经查明,中方信富、张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2021年至2023年,中方信富未完整保存13名客户的营销服务记录;未完整保存2020年对221名客户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等环节的留痕记录。

  二是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例如,在2021年暂停新增客户期间,中方信富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情况说明时称,整改期间无新增客户,但实际上新增223名客户。

  此外,中方信富报送的2021年12月、2022年12月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监管报表中,中方信富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金额”和“净利润-本年累计金额”与公司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对应科目数据不符。

  2023年2月,中方信富向北京证监局报送的自查报告中,关于相关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及公众号的文章撰写情况存在虚假陈述。

  证监会指出,中方信富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行为所涉客户数量大,相关行为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中方信富在行政监管措施禁止展业期间私下开展业务、拓展客户,且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告。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现场检查材料、相关情况说明、银行账户流水、询问笔录、公司自查报告、相关客户资料、审计报告等证据,足以证明。

申辩意见均未获认可

  对于监管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中方信富及张松解释称,相关文件资料系因客观原因造成缺失而无法提供,相关客户实为存量客户,财务报表数据差异问题系核算口径理解不一致所致,公众号自查报告问题系报送疏漏,主观上无虚假陈述的故意。

  此外,中方信富及张松称,其具有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损害较小等应当或可以从轻处罚情形,处罚裁量明显畸重,相关事项超过行政处罚时效;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免予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中方信富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相关客户文件和资料、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意见缺乏证据支持,不能构成免责事由,相关事项未超出行政处罚时效,对相关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中方信富处以300万元罚款,并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对张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另外,张松作为中方信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中方信富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对张松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屡次遭遇监管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中方信富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面向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从事资本市场投资咨询及相关服务业务的全国性投资管理咨询公司。中方信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是经证监会批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公司。

  股权结构上,中方信富由该公司董事长张松直接持股55%,北京信富合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5%。

  早在2021年7月,证监会就曾对中方信富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方信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经查,中方信富存在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向投资人承诺收益、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未按规定报告营业场所变更等行为。

  近年来,中方信富屡次遭遇监管点名。2023年6月,江苏证监局对中方信富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2023年12月,江苏法院发布金融审判十大案例,其中即包含“卫龙武诉北京中方信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

  2024年8月,由于涉及多项业务违规,中方信富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也被出具警示函。

  2025年1月,中方信富郑州分公司被河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2025年4月,中方信富深圳分公司因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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