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商务部网站消息,日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提出,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合规审查等。其中,明确提出,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通知》从源头管控,遏制“零公里二手车”,回归政策初衷。政策以“180天注册期+售后确认书”为核心抓手,规范以二手车名义出口新车的模式。
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
《通知》明确,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该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内容包括出口国别、车辆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同时,规范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规范完整填写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其中车辆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日期、转让登记待出口日期等内容应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致。商务部将密切监测出口许可证信息填报情况,对多次违规填报的企业及相关发证机构进行通报。
另外,建立企业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出口竞争秩序。要及时对有不诚信行为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有多次不诚信行为、未及时提供出口车辆维修技术及备件支持、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企业,或者此类企业法人及关联人另设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应责令其就此前不诚信行为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在受理审查其出口许可证申请时,应综合考虑整改落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通知》以“负面清单”明确自律红线,消除“模糊地带”。
《通知》附件《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精准列出七大违规行为,涵盖禁止出口类车辆、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不履行质量保证等关键领域。
推动二手车出口健康发展
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
《通知》明确,严格以改装车名义出口车辆的许可证申领条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改装车出口企业准确填写车辆底盘品牌、改装车品牌、车辆型号等信息,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对无法证明改装真实性,同类改装车产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同时,《通知》提出,要提升企业国际经营能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贸易促进平台,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市场建立公共展示交易市场,拓展营销、仓储等综合服务。要建立完善培训制度,通过政策宣讲、经验交流等方式指导企业合规开展业务。另外,完善出口配套体系。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表示,《通知》将引导行业聚焦“真实二手车”的价值挖掘。企业需从“单纯追求出口数量”,转向“提升二手车品质与信息透明度”——例如建立二手车检测评估体系,向海外消费者如实披露车况(如行驶里程、维修记录);针对不同出口国标准,优化车辆配置(如调整排放标准、适配当地路况),让中国二手车以优质、透明的形象进入国际市场。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二手车出口自2019年试点启动以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成为中国汽车产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此次,四部门联合出台《通知》,并非单纯的“约束性监管”,而是以“引导”推动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方案,为二手车出口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