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一批全新的税收事先裁定决定书送达多家在沪跨国企业总部,上海市在推进税收法治化、国际化进程中又迈出关键一步。此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已印发新版《上海市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国经营报》记者对比发现,《办法》在2023年试行版基础上优化流程、扩展范围,进一步以制度确定性化解企业涉税不确定性,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务动能。
税收事先裁定是指基于税企互信原则,企业对拟发生的特定复杂涉税事项,或已发生未申报且距离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复杂涉税事项,如何适用税收政策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基于现行税收政策等,书面告知政策适用意见的服务行为。
通俗来说,税收事先裁定是一种基于税企互信的个性化纳税服务,与行政决定不同,该裁定不具有可复议性或可诉讼性,但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对本市税务机关具有约束力。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市场主管合伙人郭鹏表示,《办法》扩大了上海税收事先裁定的适用范围,优化了申请流程,为企业实现税收确定性奠定了政策基础。
相较于原办法,《办法》在适用范围上首次将已发生未申报的涉税事项纳入受理范畴。在流程层面,厘清受理层级并引入市局复核机制。同时《办法》新增的“裁定约束力”条款,为企业提供了更高的税收政策适用确定性,提升投资信心和安全感。
上海税务部门公布的两起企业重组裁定案例,也直观展现了事先裁定的实践价值。其中一则案例显示,在C公司吸收合并案例中,C公司与A公司同受B公司100%控股,拟实施无对价吸收合并并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认定。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其符合合理商业目的、经营连续性等条件,依据相关政策裁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而在另一则D公司资产划转案例中,D公司拟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划转给全资子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税务机关核查发现双方不存在直接控制关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裁定该行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位税务人员解释,两个案例表明,税收事先裁定通过“事前明确”帮助企业预判交易税务成本:符合条件的重组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不符合条件的则提前明晰政策边界,有效避免了“事后补税+滞纳金”的风险。“对于涉及复杂事项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并购重组、新兴业务模式的纳税人,可通过《办法》相关内容提前规划涉税事项,申请税收事先裁定,以降低税务风险并优化商业决策。”该人员说。
税收事先裁定作为提升企业税收确定性、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呈现全国探索、省级深化、地方突破的发展态势。
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这一工作指明了方向。此后,广州、深圳等地开始探索税收事先裁定的落地方式。2023年12月,上海作为全国首个省市级税务机关发布了事先裁定工作管理办法,开启了税收管理服务的新格局。
记者梳理发现,自2023年12月至2025年10月的试行期间,上海市共发布了6个税收事先裁定案例,内容涵盖土地使用权收回、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破产重整、土地划转、新型服务的增值税处理等,这为上海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税务环境。
郭鹏认为,此次《办法》取消了“试行”表述,标志着上海税收事先裁定从探索期进入稳定运行期,这为后续全国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