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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3 14:29:20 股吧网页版
国浩上海合伙人黄宁宁: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增加“仲裁条款”成为证券类仲裁趋势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1月13日讯 11月11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联合上海仲裁协会金融研究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及毅柏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2025上海仲裁周-国浩·毅柏分论坛”。 本次分论坛以“资本市场争议的仲裁之道——在岸和离岸双重视角下”为主题,特邀来自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高校及企业等多领域的专业人士齐聚一堂,聚焦“在岸”和“离岸”双重视角,深入解析资本市场典型争议的仲裁路径与策略,以仲裁智慧为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赋能。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涉外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浩上海合伙人黄宁宁在接受蓝鲸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仲裁法的修订从多个方面完善了现有仲裁制度,这些新规的出台将在总体上提升内地仲裁的国际竞争力与公信力,有利于指引证券期货领域仲裁制度的完善,助力高效、公正地解决资本市场纠纷。

  引入临时仲裁、增设“仲裁地”制度

  今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仲裁法实施30年来首次全面调整,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建设迈入新阶段。

  根据仲裁法修订后的第十一条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黄宁宁认为,这一规定实际上是把此前各机构在规则中广泛采用的仲裁庭自主决定开庭方式予以调整。这意味着,未来在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仲裁庭只能线下开庭。

  临时仲裁的引入,则打破了常设仲裁机构对仲裁市场的垄断,赋予当事人更多程序选择权。黄宁宁告诉记者,“临时仲裁有限开放”来自于仲裁法修订后的第八十二条,其中有限开放,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开放区域,限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二是纠纷类型,限于涉外海事纠纷或设立登记于开放区域内企业之间的涉外纠纷。

  “对临时仲裁的认可,体现了仲裁法修订的巨大进步。未来,临时仲裁将成为仲裁‘工具箱’中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工具。”

  修订后的仲裁法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增设“仲裁地”制度,也是一大亮点。黄宁宁表示,“仲裁地”概念是国际仲裁立法中的基础概念,然而在现行修订前的中国仲裁法下没有这一概念。这是国际间对中国仲裁法认可程度不高的原因之一。

  “仲裁法修订中把‘仲裁地’概念明确引进,有助于当事人,尤其是跨境投融资交易的当事人增强对中国仲裁的信心,进而选择在争议发生时,选择中国为仲裁地解决争议。” 他补充道。

  此外,修订后的仲裁法通过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完善跨国承认与执行规则。修订后的仲裁法第八十六条约定“支持仲裁机构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需要,可以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活动。”

  黄宁宁指出,这一制度设计将有助于中国仲裁水平的提高,也给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多样化的机构选择。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将有助于境外投资者处理在华证券期货纠纷时选择国际通行的仲裁规则和程序,提升争议解决的效率与公信力。

  “未来,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该法条的出现,是否可在更高层级上促进仲裁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协同,真正为境外仲裁机构落地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松绑。” 黄宁宁补充道。

  仲裁是化解证券期货纠纷的重要渠道

  在解决证券期货纠纷问题上,仲裁有其独特优势。证券期货案件往往专业壁垒高、解决时效紧迫、损失核算复杂,且群体影响显著。而国内仲裁机构中不乏行业背景和学术背景“双优”的资深专家,由业内人士处理行业内的纠纷,将大幅度提高纠纷解决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其次,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保密性强,包括仲裁程序和仲裁结果仅限于当事人之间知晓,这使得裁决结果不会外溢,有效保护了当事人所涉及的证券交易隐私,也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个案争议引发大规模舆情。

  在实际业务中,黄宁宁对记者表示,证券期货纠纷领域比较常见的一类纠纷是因为发行人虚假陈述导致的侵权纠纷。目前,仲裁实务的一个趋势是:发行人通过在其募集说明书中增加仲裁条款,将此类争议导向仲裁。

  “实操中,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比照集体诉讼,进行当事人登记,并进一步进行代表人仲裁,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黄宁宁指出。

  据了解,上海仲裁委员会已于2024年底在上海金融仲裁院的基础上加挂“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牌子。不久前,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春玮公开表示,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将尽快推出证券期货仲裁规则及相关配套指引,切实发挥仲裁专业、高效、灵活、经济的优势,持续优化专业仲裁员队伍建设。届时,将提升仲裁化解资本市场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打造证券期货争议解决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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