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您喝酒了。”随着交警手中的酒精检测仪亮起闪烁的红灯,并报出这样的提醒,一名停车接受酒驾检测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满脸疑惑,“原来,骑电动自行车也不能喝酒呀。”
其实,禁止醉酒后骑行非机动车一直是法规上的明确要求,北京交警在今年7月份启动了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时,就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也纳入了酒驾夜查的筛查范围。

▲11月12日深夜,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在金盏地区开展酒驾夜查,非机动车也被纳入其中。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
醉驾骑行非机动车将被处罚
11月12日晚间,在朝阳区金盏地区的一处酒驾夜查点,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吹亮”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随后,经过现场执勤交警的进一步检测,这名骑行者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的血液酒精为55mg/100ml。
“虽然您这次没有达到80mg/100ml的醉驾处罚标准,但饮酒骑行非机动车还是有安全隐患,需要对您进行警告提醒,登记下信息,另外您今天最好就推着车步行回去,或者选择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副大队长高浩轩也同步向这名骑行者进一步介绍了法规的要求,如果达到了醉驾骑行非机动车的情节,则需要面临50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名骑行者表示,自己晚上跟同事小聚了一下,喝了两杯啤酒,没想到差点违法,“我肯定会跟同事朋友宣传的,让大家都有这方面的安全意识。”这名骑行者说。
记者了解到,在该点位12日晚的夜查中,有多名饮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被民警拦下接受了安全教育。
近日一名骑行者“醉骑”电动车
发生单方事故身亡
近期天气转冷,自驾出行增多,酒驾醉驾违法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平安行动,持续开展夜查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防范涉酒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正在对骑行者进行测酒。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
交管部门提示,酒后驾车危害很大,酒精会麻痹中枢神经系统,导致人的视力、判断力、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严重下降,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变差,在突然出现行人、车辆或障碍物等紧急情况时,无法做出及时制动和正确避让。同时,在酒精作用下,驾驶人也容易变得过于自信或冲动,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增加,极易引发事故,威胁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特别是对于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来说,电动自行车更需要一定的平衡技巧来操控,而且车辆对骑行人几乎没有保护。饮酒后,人的平衡感会失调,增加了操作失误、自行摔倒或撞上固定物的风险。”朝阳交通支队安监中队中队长王泽地向记者介绍。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市公安交管部门已在今年7月份启动了非机动车十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非机动车逆行、闯灯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查处整治的基础上,对骑车拍照、多人并排骑行、追逐竞驶、人行道骑行、酒后骑行等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持续严查严管,在夜查机动车辆酒驾违法的同时,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也纳入了筛查范围,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此外,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守法骑行、佩戴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尽管持续开展宣传和违法整治,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因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就在11月11日刚过零时,在北五环外环辅路上清桥东侧,冯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路牙接触,发生单方事故后倒地,造成自己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经抽血检测,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交管部门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其中的“车”不仅包括机动车,也包括非机动车。
交管部门表示,为确保市民夜间出行安全,交管部门将每天“不定时、不定点”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同时充分总结和提炼查酒经验做法,采取机动灵活的夜查模式,综合运用压缩车道、观察拦截相衔接等方式,科学设置引导标识、发光警示等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在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临近年底,交管部门将按照平安行动的部署要求,除加大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违法的查处力度外,还将结合冬季违法特点,重点查处面包车超员载客、摩托车改装炸街、货车渣土车有组织涉牌违法、非机动车闯灯逆行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化解各类突出风险隐患,压减防范交通事故,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