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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23:31:00 股吧网页版
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国家能源局划重点
来源:北京商报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以新能源资源引导重大生产力、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加速形成“以新促新”产业新生态。

  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

  指导意见表示,在“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新能源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迈入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系统消纳压力持续加大,国土空间等要素保障难度日益增加,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集成融合发展。

  因此,指导意见从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和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三方面明确实施办法。

  具体来看,可以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与空间集聚效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能源制造基地,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创新,探索构建集成融合式新能源产业体系。由此,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

  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方面,可以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建设,统筹算力设施绿电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探索依托海上风电基地就近建设算力设施。同时,在新能源资源富集且制造业基础扎实地区,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加速形成“以新促新”产业新生态。

  此外,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边坡及站场、铁路站场、机场、港口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积极应用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等技术,提升就地开发利用比例,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及配套补能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光储充换一体化开发。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国家能源局发布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的核心,是把“单点开发”转向“系统融合”,把风光、储能、调节电源、用电负荷、电网通道作为一个整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项目一次性形成可调度、可平衡、可消纳的“系统友好型”电源,从源头提高发电量实际利用率 。

  缓解系统消纳压力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指出,“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规模高速增长、占比快速提升,消纳压力持续增加,如何统筹好新能源发展与消纳已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大课题”。

  11月12日,指导意见同样针对新能源系统消纳提出了办法和建议,通过新能源与传统产业的布局优化和协同运行,构建与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例如,积极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资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转移,以新能源资源引导重大生产力、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

  在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方面,指导意见建议积极采用先进构网型技术,推进新能源多品种协同联合优化控制,全面提升新能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同时探索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在一定条件下实质性联营,整体制定参与市场策略,提升市场竞争力。

  此外,可以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上有序推进。比如,在纺织、医药、造纸、食品加工等用热(冷)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热泵供热(制冷)、光伏光热一体化等方式,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还可以科学布局地热能供暖,加强地热能梯级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等直接使用绿电的供暖模式,积极探索地热能、风光、生物质及传统化石能源多热源互补高效利用,推动新能源供暖与既有供暖系统有机融合。

  柏文喜认为,集成融合发展让新能源从“拼规模”进入“拼系统”阶段,既可以提高单项目发电效率,又降低全系统消纳成本,最终形成新型电力系统,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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