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张小泉”,301055.SZ)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张小泉集团”)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因司法拍卖导致持有的张小泉股份减少3195.63万股,占司法拍卖前其所持股份的42.05%,该行为违反了其在张小泉创业板IPO时所作出的承诺,构成证监会相关监管指引所述的违反承诺情形。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张小泉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过往公告显示,张小泉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张小泉”品牌是中华老字号,张小泉是中国刀剪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生活五金用品制造企业。公司上市后盈利能力整体呈下滑态势。
根据张小泉2024年年报披露,张小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7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7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春控股”),持有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富泉投资”)100%股权,后者持有张小泉集团99.9981%股权。
然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值得关注。截至2024年报披露日(4月19日),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的99.90%已质押,所持股份已全部被冻结、轮候冻结;且所持部分股份已进入司法拍卖环节。同时富春控股已启动预重整。
此外,富春控股、张小泉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张樟生、张新程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张国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张国标、张樟生受到高消费限制。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人涉及的融资业务有8笔逾期,债务逾期本金合计约6.53亿元;张小泉集团以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担保对应的融资业务中有6笔已逾期,担保违约尚未代偿本金合计约5.56亿元。张小泉集团还因债务问题涉及多起重大诉讼或仲裁。
6月20日,张小泉发布盘后公告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的重整申请,张小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此前,张小泉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述法院申请重整。
10月20日,张小泉进一步披露,富春控股、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显示,重整计划(草案)未表决通过,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业绩方面,张小泉上市以来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由2021年的7873.28万元降至2024年的2504.33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亿元,同比增长14.11%;归母净利润3797.60万元,同比增长120.78%。同期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450.48万元,减少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净利润(计提结果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