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旨在解决当前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一些难点堵点问题。1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若干措施》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看来,这项政策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即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具有一定收益、加强专项论证、强调结合实际以及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持股比例。
《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一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关鹏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将适合发行上市的各类资产逐步纳入发行范围,推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主动协调、申报单列,加快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项目培育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项目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把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关。用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信息系统,更好服务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相关主体。
谈及《若干措施》中提到的“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李春芳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具体措施包括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