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发展药品现代物流 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郭晓萍)11月11日,记者从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加快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形成高效专业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和流通环节药品质量。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配备适合药品储存和实现药品入库、验收、传送、上架、分拣、出库装置等设施设备和独立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物流系统,覆盖企业药品的购进、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经营管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通过降低药品物流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药品物流管理和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
在药品追溯责任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药品批发企业和开展受托储存、运输药品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统一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配合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追溯主体责任,确保经营的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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