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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8 06:09:40 股吧网页版
进一步夯实对外开放法治根基
来源:经济日报

  近期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加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质效,并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高质量涉外司法护航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重要遵循。

  近年来,我国在涉外司法审判领域取得新进步新成效。2018年,最高法分别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020年以来,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重庆等16家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多点开花,构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新机制,打造“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法治是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所有经营主体的共同期待。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涉外司法重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

  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新趋势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提升涉外司法效能。通过完善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机制、案件管理机制,创新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适用机制、域外法查明机制等,让纠纷化解更顺畅,诉讼服务更便利,权益保障更高效。

  以专业化服务落实平等保护。化解跨境商事纠纷,应坚持公正高效便利原则,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方面,完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提供更加权威专业的解决渠道;另一方面,尊重当事人权利,积极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体现共商共建共享精神。

  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跨境诉讼程序繁琐,耗时长、成本高,为解决此类问题,有的法庭通过视频见证等方式,提高办理证据材料跨境流转、当事人授权委托等工作效率;有的法庭制定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庭审工作规范等。此外,国际商事活动参与主体来自不同国家,立法、司法、法治文化具有差异性。对此,应积极完善争端解决服务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等。

  为中外当事人参与诉讼和“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制定涉外协议管辖示范条款,方便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统一常用涉外司法文书、诉讼程序指引等英文译本的样式……以此次最高法出台意见为契机,更好发挥国际商事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布局合理、公正高效、特色鲜明、服务便捷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格局,将进一步夯实对外开放法治根基,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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