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控股股东收警示函,法拍减持四成持股违反承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1月7日,张小泉(301055)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近期,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司法拍卖,导致其持有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股份减少 3,195.63 万股,占司法拍卖前其所持股份的 42.05%。这一行为违反了张小泉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构成违反承诺情形。
根据监管指引,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张小泉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6月20日晚间,张小泉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的重整申请,张小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张小泉集团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公开信息显示,张小泉于2021年登陆深交所。2022年—2024年,张小泉归母净利润连续3年同比出现下滑。2024年,张小泉实现营业收入9.08亿元,同比增长11.87%,归母净利润2504.33万元,同比下降0.3%。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26亿元,同比增长14.11%;归母净利润为3797.60万元,同比增长120.78%。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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