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快评丨深圳之约开启亚太合作新航程
来源:新华社
风起亚太,潮涌南海。“期待各方明年共赴深圳之约,共商亚太发展大计,共创亚太美好明天。”当地时间11月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东道主交接环节,宣布中方将于明年11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中国与亚太经合组织的“双向奔赴”,寄托着各方的高度信任和殷切期待。中国曾两次主办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习近平主席出席了2013年以来的历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从提出牢固树立亚太命运共同体意识,到倡导共建互信、包容、合作、共赢的亚太伙伴关系;从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到推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构建亚太共同体,中国始终是亚太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引领者。以第三次担任亚太经合组织东道主为契机,中国将同各方携手构建亚太共同体,促进亚太地区增长和繁荣,着力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等务实合作,为亚太发展注入更大活力和动力,更多造福亚太人民。
从落后的小渔村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深圳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也是中国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重要窗口。深圳之约,是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庄严宣示,也是共享机遇、合作共赢的真诚邀约。面向未来,海阔天高。中国接棒,接的是责任担当之棒,奔赴的是亚太乃至全人类的美好未来。期待深圳之约开启亚太合作新航程,期待亚太经合组织“中国年”取得圆满成功,为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繁荣谱写新篇章。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