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
早在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缔约方谈判内容就涉及贸易与环境议题,并于1994年达成《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此后,世界贸易组织(WTO)执行该决定,并成立环境与贸易委员会,专门负责环境与贸易问题。WTO中18个成员方组成“环境产品之友”,于2014年正式启动《环境产品协定》谈判,旨在实现减少或消除环境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环境产品自由贸易。2021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别提出国际最低碳价格下限方案、建立显性和隐性碳定价包容性框架倡议。2024年,哥斯达黎加、冰岛、新西兰和瑞士签署一项绿色贸易协定《气候变化、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协定》。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环境保护条款作为重要贸易议题纳入自由贸易协定中,绿色低碳规则逐渐从“软性倡导”向“硬性约束”转变。
绿色贸易孕育了新的市场需求,以“新三样”为代表的绿色产品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增长点。2024年,全球“新三样”出口6170.5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3.2倍,中国、欧盟和日本是前三大出口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开放发展中紧抓绿色低碳转型机遇,外贸“含绿量”不断上升,积极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创新,环境产品出口竞争力持续增强,绿色贸易在全球保持领先地位,绿色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市场结构日益优化,内生动力显著增强,成为全球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据商务部研究院数据,2024年我国是全球第一大绿色贸易经济体,绿色贸易进出口规模1.1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2%,高于全球1.9个百分点,占全球绿色贸易总额16.1%,比2023年提高0.3个百分点。2020年至2024年,绿色贸易年均增长率6.7%。我国绿色贸易领跑全球,不仅满足了全球市场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需求,也促进了全球消费市场的绿色化转型。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绿色贸易仍面临压力挑战,比如国际市场碳足迹门槛不断提高、降碳压力沿产业链供应链持续传导等。未来,需积极顺应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进一步为绿色贸易发展营造良好条件。
第一,夯实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企业加快向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物流转型,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等多种措施打造低碳、零碳产业,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探索建立绿色贸易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利用财政、金融、税收、贸易便利化等政策推动绿色贸易发展,提升绿色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开放平台绿色转型,充分利用进博会、广交会等国家级会展平台发展绿色贸易。建立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降低部分绿色产品进出口关税,有序扩大绿色发展领域自主开放,大力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第二,提升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深度和广度。利用我国与哥斯达黎加、冰岛、新西兰、瑞士等国家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基础,升级双边自贸协定,对《气候变化、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协定》清单和开放模式先行先试。在研究、谈判或升级其他双边自贸协定时,新设或完善环境产品章节,提升环境产品和服务开放水平。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领域技术援助与合作,推动相关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促进与国际组织在政策沟通、技术项目、人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全球绿色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第三,坚持在联合国主渠道下加强气候合作。坚定推动气候治理多边进程,充分发挥大国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理念和成果的宣传推介,增强国际会议的气候议题设置能力,为落实《巴黎协定》提供中国方案。增进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高层对话,持续推动政策协调和国际合作。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基础四国”等合作机制为基础,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团结协作,积极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参与和推动国际通行的绿色技术标准与规则的制定工作,促进标准规则合作和机制互认。加强参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能力建设。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所长、绿色经贸合作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