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十五五”时期是上海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从“建框架”迈向“强功能”的关键时期。持续提升上海科创中心的策源功能,要始终坚持国家战略与上海实践紧密结合,强化“五个中心”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彰显科创中心的核心功能和示范效应。
坚持国家战略与上海实践紧密结合
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体现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要求。
在全面深化科创中心建设实践中,上海应始终坚持国家战略与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指示要求,胸怀全局、着眼大局,勇担使命、勇为尖兵,坚持服从服务国家战略,更好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要始终从国家战略和中央要求着眼,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紧密结合本市实际,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为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抢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机遇,实现能级提升提供支撑。还要注重从上海科技发展基础、独特产业优势和国际区位特点出发,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前沿工程和创新举措,强化科技金融赋能、高端产业牵引、航贸场景驱动,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新动能。
保持战略敏捷和战略定力精准均衡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构,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面对瞬息万变、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中心的策源功能,既要强化战略敏捷,也要增强战略定力,要保持两者的精准动态均衡。
一方面,要以战略敏捷快速找准方向、切换赛道,赢得战略主动,构建前沿技术预见机制,加强前沿领域和未来产业布局,把握先机,下好先手棋。
另一方面,要以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持续深耕细分领域,苦干实干、善作善成,在高速变动的时代始终立于潮头,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持续提升上海国际科创中心的核心功能,应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创新,以产业创新牵引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不断涌现,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要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打造世界级研究机构和平台、培育创新“引擎”企业为重点,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锻造科技创新的“旗舰队”。
应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领域的原始创新,加快突破基础软硬件、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卡脖子”技术瓶颈,构建优势领域“核心技术池”。
同时,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提升产业能级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注重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必须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
在上海国际科创中心进入“强功能”的新阶段,关键是构建起支撑全面创新的现代化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要着力推动创新的法治化、制度化。加强科技立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调节创新主体的关系,构建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创新机制。
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统筹推进科技、经济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坚决破除阻碍科技创新的藩篱。
要建立合理高效的科研管理机制,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深化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体制改革,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科研院所、高校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监管体系,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新技术足够的创新空间和必要的试错空间。
秉持开放创新与自立自强相得益彰
上海建设国际科创中心,应充分发挥对外开放这个最大的优势,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高水平开放创新,积极实施科技创新国际化战略,积极探索科技开放合作新体制、新模式和新路径,深度参与全球创新治理,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基础上形成科技创新共同体。
应坚持“战略协同、聚焦重点、共商共建、市场为先、开放共赢”,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重大需求,立足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协同苏浙皖优势力量,聚焦重大科学问题、重点技术领域、重要产业方向,依托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集中攻关突破,共同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同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充分发挥上海的开放优势和科技创新优势,发挥科技创新合作对共建“一带一路”的先导作用,围绕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需求,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鼓励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等全球布局,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凝聚全球科技智力资源。
(作者分别为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