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01:16:40 股吧网页版
司法护航金融活水 “精准灌溉”新质生产力——专访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
来源:证券日报

  10月28日正式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司法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保障是全方位的,在保护科技人才、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未来,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增强规则的前瞻性与适应性;进一步融通国内外规则,以营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生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以审判树规则

  塑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科技企业是重要的‘科技创新主体’。科技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都需要在金融支持和服务下实现进一步发展,而法治则为科技创新和金融变革提供规则引领和制度保障。”薛峰表示。

  从实践来看,薛峰表示,法院依法保护企业这一创新核心主体,通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代价,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引导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强对新兴领域重点产业法律问题研究,运用法律手段精准保护。

  作为金融专门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在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引导金融活水“精准灌溉”新质生产力方面,肩负着特殊职责。

  据薛峰介绍,在实践中,北京金融法院通过“以审判树规则,以协同促治理”,明确市场规则、稳定市场预期、防范化解风险,积极塑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法治环境。比如,针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法院明确裁判规则,稳定市场预期;对于约定畸高投资回报的变相高利、明股实债等现象依法查明其本质,将不合理的高利“打回原形”,切实为科创企业减负;对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传统融资方式依法予以保护,支持为科创企业提供更丰富的融资工具。

  中小科创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为此,北京金融法院协同北京市工商联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采用“活封活扣+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天使他救”的纠纷解决模式,通过精准引入金融、新能源、大数据等行业专家,推动信用修复、和解调解、以执防破、以执促和,办理案件212件,涉案标的311亿元,帮助50余家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保障10余万职工就业。

  补齐法治短板

  增强规则前瞻性适应性

  从时间维度看,司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仍存在一些法治短板,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比如,规则的前瞻性与适应性有待加强。”薛峰表示,金融创新,尤其是在数字金融和跨境金融领域,新架构、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数据跨境传输、虚拟资产监管等前沿问题亟待明确法律规则;另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的深入,涉外金融合同效力审查、跨境投融资规范适用等,正成为国家金融法治的“试金石”,需进一步融通国内外规则,以营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生态。

  针对这些前沿问题,今年,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了两方面探索。一方面,在专业化审判庭基础上,组建跨部门、跨人员类别的10个专业政策调研团队,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金融重点领域精研政策、跟进需求,开展调研工作50余次,汇聚各类问题64个,促进审判、政策、行业需求侧问题的统一归集。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新股发行承销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退市难题、政府投资基金退出难等问题,进行法律研判和对策分析。

  另一方面,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依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金融街服务局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高质量立法修法建议,助力民营经济促进法、企业破产法、关税法等近十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以良法善治支持创新发展。

  平衡创新和风险

  支持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科技金融通过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创新风险,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据薛峰介绍,在支持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方面,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了多方面探索,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构建专业审判与研究体系,深入行业调研前沿法律问题。与金融协同单位共同聚焦金融科技合规标准、数据资产等前沿问题开展研究。二是创新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推出“双轨双平台”纠纷解决机制、“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等与资本市场发展相匹配的审判执行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三是深化协同治理与规则指引。积极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协作,共同发布行业标准和典型案例。四是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与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法律问题研究,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创新发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凝聚法治合力。

  在支持科技金融发展、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也需防范金融风险。“金融创新领域,尤其是金融科技、数字货币等前沿领域,往往走在监管和立法的前面,法律条文难免存在空白或模糊地带。”薛峰表示,作为司法机关,既要为金融创新提供必要的“法治容错空间”,激发市场活力,又要精准划定行为的法律红线,防范金融风险。

  在薛峰看来,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以“多维度监管”思维替代“简单的形式审查”。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不能拘泥于合同表面的法律名词,必须深入探究交易的经济实质和真实目的,查明真实法律关系。审判过程中,核查相关主体是否从事资产筛选、风险评级等核心金融职能,如果实质是金融活动,则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金融证照并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通过“多维度监管”的司法应用,确保无论创新形态如何变化,其金融本质和相应风险都能被纳入法治框架。

  另一方面,强化司法与监管的“政策协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北京金融法院与“一行一总局一会一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和政策协同机制。对于监管执法和金融司法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使司法裁判与监管政策同频共振,提升执法司法政策一致性,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我们将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法治前瞻与包容审慎,对金融创新产品、新的金融业态服务进行精准裁判,确保金融创新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稳妥有序推进。”薛峰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