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开标。国家医保局介绍,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全国共4.6万家医药机构参加报量,445家企业的794个产品参与投标,其中272家企业的453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
“第一印象是药品类型全、覆盖范围广。”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诉记者,从结果来看,本次集采完全体现了“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核心原则,同时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则,以回应曾出现的一些问题。
设置“锚点价”反对过度内卷
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的决策部署,指出要加强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评估,总结经验、补齐短板,让人民群众用药放心安心。围绕这些要求,本次集采展开了一系列调整。
比如,“超低价中标”、“内卷式”竞争是困扰医药行业多年的现象。本次集采在方案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就旗帜鲜明地反对过度内卷,在具体执行时又细化了价格规则。
其中,设置“锚点价”防止极端低价冲击是一大关键调整,即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将以“入围均价的50%”为价差控制的锚点,不再简单选用最低价作为锚点。
金春林指出,这样中选价就会有所提高,防范个别企业报出异常低价“熔断”其他正常报价的企业,导致整个品种的中选价过低。报价低于“锚点价”的企业则必须提交书面声明,解释其成本构成,包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和销售利润等,以此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回应社会对低价中选药品质量的顾虑。
此次集采还引入复活机制,第一次未入围的药品,若接受入围价格便可复活,由此引导更多企业以适宜价格中选。“虽然集采竞争激烈是客观事实,但这些举措确反映了医保部门希望用综合评价方式,而不是单一价格的维度来衡量药品,让企业不要单纯地卷价格。”金春林说。
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集采竞争激烈程度远高于前十批集采,但通过上述措施,保持了较高中选率,中选产品平均价差较此前批次明显缩小。
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
除了“反内卷”,本次集采在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方面也采取了诸多措施。
为了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本次集采规定医疗机构既可以按通用名报量,也可以按厂牌报量。金春林解释:“以品牌报量,就是临床现在用什么,就可以报什么。体现了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中标之后临床对接不起来。”从中选结果看,医疗机构要求采购产品报量的75%得到满足,中选品牌与临床需求匹配度高。
在保质量方面,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同类型药品生产经验,同时要求投标药品所在生产线2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后期药监部门将对中选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防围标方面,将存在股权关联、委托生产、批件转让等关联关系的企业视同为1家,防范合谋报价,探索引入“首告从宽”机制等等。
预计全国患者将于2026年2月用上新一批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对于后续集采落地,金春林建议,要进一步强化中选结果执行,落实好集采结余留用政策,对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保障按厂牌报量的约定量完成,同时确保及时回款,避免出现供应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集采把医疗机构报量的60%—80%作为企业竞争标的,这部分即为医疗机构的约定采购量,剩余部分仍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品牌。“要尊重医疗机构的选择,按协议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可选择原研药等非中选品种。”金春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