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02:37:10 股吧网页版
燃油营运车上线“车险好投保”平台 助力破解投保难问题
来源:证券日报

  10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财险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5年1月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上海保险交易所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有序承接高赔付风险新能源车险业务。平台建立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效缓解高赔付风险新能源车投保难问题。截至目前,已有超110万辆新能源车顺利通过平台投保,提供风险保障超1.1万亿元,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投保服务。

  受使用强度大、出险率高等因素影响,部分燃油营运车也面临投保难问题。考虑到货车、出租租赁车等燃油营运车辆与国民经济运行和民生保障息息相关,是畅通经济循环、方便群众出行的重要力量,金融监管总局推动将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纳入“车险好投保”平台,为车主提供保险公司常规投保渠道之外的新选择,努力实现“愿保尽保、凡投必保”,提高货车司机等车主的获得感。

  此次“车险好投保”平台增设对象具体包括使用性质为出租(含预约出租客运)营业客车、租赁营业客车、营业货车和非营业货车的燃油车辆。符合上述服务对象范围的车主可通过平台链接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相关保险公司不得拒保。其中,个人客户可通过“车险好投保”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自助投保,在登记投保需求并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后,跳转至所选择的保险公司投保页面完成投保操作。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上海保险交易所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持续提升平台服务质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