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05:52:10 股吧网页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碳中和周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椰李德尚玉北京报道

  碳中和周报关注“双碳”领域的最新前沿动态,包括碳中和政策、地方动态、企业实践等。我们将通过精选每周碳中和领域的重大事件,并进行点评的方式,提供一个及时全面的碳中和信息平台。

  一、碳中和政策

  1、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会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中共中央于10月2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表示,如何加快全面实现绿色转型,就是要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牵引,加快推进四方面举措。具体来看,包括加快构建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是“十五五”一大重点任务,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与能源转型是核心抓手,将推动能源、产业结构等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2、前9月全社会用电量7.77万亿千瓦时

  10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8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1—9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6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

  9月份,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第二产业用电量57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第三产业用电量17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6%。

  在整体用电量稳步增长的背景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与数智部副主任蒋德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三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9万亿千瓦时。其中,继7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历史性突破万亿千瓦时之后,8月份再破万亿,连续两月创历史新高,在全球也属首次,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入一个全新的能耗规模阶段。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用电量连续破万亿千瓦时,印证经济活力与能源需求攀升,结构优化显现。但电力保供与清洁转型压力仍然存在,未来需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3、黄润秋:期待COP30明确发出积极信号

  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京会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西蒙·斯蒂尔。双方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贝伦大会、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黄润秋表示,当前,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面临更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中方期待联合国气候变化贝伦大会高举多边主义旗帜,明确发出坚守《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和原则、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不可逆转等积极政治信号,聚焦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家自主贡献(NDC),持续解决资金和技术支持问题。中方愿与《公约》秘书处开展紧密合作,与各缔约方一道,共同支持巴西举办一届遵循原则、讲求公平、倡导正义、稳妥务实、促进合作的缔约方大会,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确定性和前进动力。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面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挑战,坚守多边主义是推进务实合作的基础,中国强调“落实”与“资金”,推动气候问题解决。

  二、地方动态

  1、全球最大万吨级纯电动运输船在湖北宜昌下水

  近日,全球最大万吨级纯电动运输船“葛洲坝”号,在宜昌秭归顺利下水。作为我国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研制及示范应用的标杆项目,该船下水标志着我国内河航运正式迈入“零排放、智能化”发展新阶段,为全球内河新能源船舶发展树立“中国标杆”。

  据介绍,“葛洲坝”号总长129.98 米、型宽22米、型深7.7米,设计吃水6.5米,最大载重量达1.374万吨。该船搭载12组锂电池箱式电源,载电量约24000千瓦时,可快速充换电,续航里程可达500公里。同时,船舶首次在内河大型船舶中搭载智能驾控系统,通过远程控制航行功能,大幅提升航行安全性与运营效率;并采用浸没式多级冷却方式,舱内配置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配套研发箱式电源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实现电池系统本质安全。按运营测算,该船每年可替代燃油约617.5 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52吨。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电动船舶突破万吨级,是交通领域脱碳的重要里程碑。其智能化与零排放特性,不仅重塑内河航运,更输出“中国方案”,助推全球航运业绿色革命。

  三、企业实践

  1、专访索尔海姆:让中国企业绿色投资惠及全球南方

  今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也是《巴黎协定》通过10周年。在我国正式公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NDC)前,中国、欧盟曾共同发表一份联合声明,围绕全球气候治理明确七大合作方向,承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会议(COP30)前提交2035年NDC。

  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5年年会期间,欧盟亚洲中心主席、联合国前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专访。索尔海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面对共同的地球危机,转向合作共赢是唯一出路。绿色转型已不再是昂贵的道德选择,而是蕴藏着商业机会的经济必然。中国通过自身实践成功地将绿色科技成本降至可普及水平,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全新的发展路径。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绿色转型的经济本质是从成本负担转向增长机遇。中国通过技术降本,可以为全球南方提供“可负担的绿色路径”,助力全球绿色转型。

  2、共创未来韧性城市,RISE Week 2025活动在上海开幕

  10月19日,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与同济大学联合主办的首届RISE Week 2025活动在上海开幕,来自全球15个国家的专家、政策制定者与城市实践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在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如何增强城市韧性这一关键议题。活动聚焦创新解决方案与能力建设,不仅致力于帮助城市应对气候挑战,更通过技术创新、经验共享与交流合作,推动可持续、包容且具气候韧性城市的发展。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代理署长徐浩良在致辞中指出,全球城市既是发展的前沿阵地,也处在风险的最前线。它们是创新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同时也面临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和社会不平等带来的多重挑战。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活动聚焦城市韧性,直面气候风险。城市作为经济引擎,其防灾、低碳能力直接关乎可持续发展,需将前沿讨论转化为可融资、可落地的具体项目。

  3、需求侧变革论坛:零碳转型从“园中园”破局

  10月23日,在苏州“未来能源大会”上,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江苏省宏观经济学会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合办了“需求侧变革论坛”。会上发布了江苏专题的两项研究成果《需求侧资源潜力评估与开发利用路径》和《新型电力系统助力零碳园区建设》。专家认为,尽管各类园区在探索零碳园区建设方面积极性很高,包括建立碳核算体系、建设微电网和源网荷储项目等,但整体来看,工业园区在零碳转型方面存在难度,因此当下应以建设园中园作为重点项目。在能源供应方面加快布局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在能源消费方面持续提高能效,构建综合用能体系;在管理模式方面亟需创新机制,把园区配额和减排量转化为经济效能。专家建议加强绿电直连的产业规划与电网规划、电源规划的协同,厘清绿电直连的基础电费问题,并探索多种模式的绿电直连,比如从当前的一对一推广到一对多,逐步将绿电接入专用变压器打造绿色专变等,从而提高园区内可溯源的绿电供应,提升企业在应对国际碳壁垒方面的能力。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园中园”破局零碳转型是务实选择。破解绿电直连机制障碍,将园区减排量转化为经济收益,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应对碳壁垒的重要方式。

  4、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发布《大气中国2025 |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最佳实践》

  10月24日,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在北京举办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标准引领健康驱动”为主题的2025中国蓝天观察论坛,现场发布了年度报告《大气中国2025 |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最佳实践》。据了解,《大气中国2025 |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最佳实践》精选汇编了一批典型实践案例,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上海市工业源VOCs精细化治理和重型柴油车排放智慧监管、成都市近零碳施工工地试点等,侧重展现了地方在政策落地、管理创新、科技赋能、产业转型等方面的探索。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代理中国区总监万薇表示,城市多元探索及区域协同治理,不仅可以改善本地及周边空气质量,也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基于此,该报告记录并分享了重点城市与区域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措施及领先实践案例,希望通过系统总结及经验分享,助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大气污染治理体系、支撑下一阶段的清洁空气行动。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京津冀联防联控、上海智慧监管等案例显示,精准治污已形成可复制的商业模式。这些实践既降低环境成本,又催生环保技术革新,为产业绿色转型提供现实路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