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6 22:07:40 股吧网页版
审计行业“反内卷”!多地出手
来源:券商中国

  这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出手!

  近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监督行动,面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治理低价无序竞争行为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包括业务成本调研评估;强化投标报价合规管控;将涉嫌严重低于成本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纳入当年执业质量检查名单等。上述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为期三个月,后续将转入常态化监管。

  业内人士认为,低价竞争是审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沉疴痼疾”,容易导致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质量管控放松,甚至可能引发审计失败;同时也影响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吸引力。

  扩大涉嫌低价竞争的检查范围

  近日,深注协表示,业务合理收费是事务所稳定运营的核心支撑。“内卷式”低价竞争不仅严重侵蚀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根基,更会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难以保障专业服务的质量与价值。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深注协在新一期的《监管工作通讯》中对“不正当低价竞争乱象”进行成因分析,一是招投标制度设计过于注重价格因素,将低价作为选聘的首要条件,使得部分事务所为了中标,不惜以低于正常成本的价格承接业务;二是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得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三是部分事务所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审计质量的重要性。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深注协如今主要从成本、投标、诚信建设等三方面开展专项工作:

  一是开展业务成本研究。深注协将在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行业业务成本调研评估,并适时发布。

  二是强化投标报价合规管控。深注协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持续跟踪监测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报价,对通过行业监测、第三方反馈、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涉嫌低于业务成本报价的情形,启动专项调查。

  深注协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应以自身业务成本为底线,强化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坚决杜绝低于成本参与投标。

  三是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深注协将把涉嫌严重低于业务成本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纳入当年执业质量检查名单;扩大对涉嫌低价无序竞争事务所的检查范围,确保监管覆盖面与精准度,视具体检查情况给予行业自律惩戒。

  深注协表示,要进一步加强诚信档案相关制度建设,组织会员签订诚信专职执业承诺书,履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法定职责。

  据悉,上述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今年11月至明年1月,为期约3个月。深注协表示,将宣传贯彻行业自律公约、推动事务所自查自纠、对事务所进行实地核查及后续问题处置等具体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后续转为常态化监管。

  记者注意到,深注协还设立多个投诉举报方式,将建立线索台账并逐一核查,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将作为重点治理依据,依法依规对相关事务所及责任人严肃处理。

  多地注协采取行动

  “低价竞争”是会计行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业内人士曾表示,低价导致审计程序简化、人员配置不足,增加重大错报漏报风险,长期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损害执业准则权威性;同时行业声誉受损,公众信任度降低。

  近期,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对发现的一起涉嫌低价竞争违规案例进行通报,称某公司就同一项目先后组织7次招标采购,前6次均因故无效。某会计师事务所在第7次招标中以3000元中标,报价远低于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涉嫌以低于成本报价手段承揽业务。

  为此,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在8月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下发监管关注函,要求就项目情况、报价制定依据、对执业质量的保障措施等作出说明,还对其进行约谈警示。该协会也强调,各机构要完善投标报价分级审批机制,科学测算成本并确保合理利润,严禁低于成本竞标。

  而在9月初,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其中提到要从四个方面“遏制低价竞争”。一是建立价格引领机制,包括建立与工作量、业务风险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收费机制,以及搭建会计师事务所定价信息报备平台;二是推进质量优先选聘,比如制定综合评价排名办法,并推进综合评价结果在招标评分中运用,降低价格因素权重;三是加强审计收费日常监测;四是加大检查处理力度。

  此外,今年5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低价不正当竞争进行工作提示,称将充分利用统一监管平台,对报价异常偏低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和实时监控,受理低价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对收集的线索进行核查,重点关注涉嫌低价不正当竞争的事务所执业质量。而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月表示向不正当低价竞争“宣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