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两项物业管理服务招标结果公布,原服务商深华物业入围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后落选,引发对采购公平性的质疑:在两项招标中,均由报价更高的服务商中标,且招标过程中一次关键评分规则的修改,被质疑具有倾向性。
院方回应称,两个项目公开招标,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根据招标评标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择优为主。定标结果均按规范流程审议通过,定标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价高者中标,参与投标企业质疑采购公平性
“针对近期院方的相关招标活动,我们有部分疑问,多方反映至今仍未得到解答。”近日,李先生(化名)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其所在的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提供物业服务多年。近期逢合约到期,院方按规定重新公开招标,“本轮招标,深华物业分别入围了两个项目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却皆由报价更高的企业中标。很多老员工不理解该结果”。
奥一新闻记者检索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港大深圳医院近期分别公布了其建筑机电模块及保洁综合安保模块两项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结果,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5527万元中标保洁综合安保模块项目,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1083万元中标建筑机电模块项目。
在保洁综合安保模块中,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华物业及特发服务分别以5350万元、5238万元及5527万元的报价进入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建筑机电模块中,候选中标供应商则为深华物业、深业物业及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分别为1038万元、1083万元及1062万元。

一位深华物业公司的员工向奥一新闻记者透露,据其了解,深华物业在保洁综合安保与建筑机电两个项目的评分排名分别为第二及第一,而中标的特发服务及深业物业则分别排名第三及第二。“在同等满足所有招标条件的情况下,院方未充分考虑我司已服务医院近十年,反而选择了报价更高的企业。”
此外,李先生认为:“招标公告发布后,院方修改了关键性评审条件,有一定的倾向性。”
2025年09月19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一则《关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保洁综合安保模块)项目的更正公告》,该公告更正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的部分内容。

李先生所指修改项具体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的医院物业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服务(履约)评价为满意或其他最高评价的案例(同一项目不累计),得30分,累计最高得90分。该项更改为“自2021年1月起......”。
奥一新闻记者检索发现,2021年12月,特发服务中标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后勤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希望获得合理的解释,一方面有助于在物业更替过渡期间稳定员工情绪;另外,若在过往服务过程中有待提升之处,也可以吸取经验。”一位在港大深圳医院负责多年的管理人员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自招标结果公布后,多次回忆、反思过往工作:“深华物业近年来多次以优秀供应商、先进集体等身份,获得院方表彰。如今被更换,希望能知悉具体原因。”
院方: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就相关情况,奥一新闻记者联系港大深圳医院。院方表示,两个项目公开招标,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出具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外,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不标明排序”。故“评分相对靠后、价格相对较高”的说法没有事实依据和法规依据。
就定标情况,院方回复称,收到评标结果后,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定标流程。于9月29日召开两个项目定标会。根据两个项目的招标评标情况,严格按照《管理办法》,“采购人定标时应当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择优为主。综合考虑候选中标供应商的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报价等多方面因素,分析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履约能力较强、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表决一致通过中标供应商。定标结果均按规范流程审议通过,定标程序完全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更正评分内容有利于个别企业”的疑问,院方表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25年9月9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挂网期间于9月15日及9月19日收到3家投标单位提出6条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招标公告在法定挂网时间内,投标人提出问题,采购人必须作出答复或答疑。收到6条问题后,经院内研究并提交第三方专家论证后,对2条问题相关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对4条问题给予答复并不予采纳调整。调整后招标公告更加完善,满足更多供应商参与项目实现充分竞争。过程全程留痕,接受监督,不存在倾向性操作,“更正评分内容有利于个别企业”的说法不属实。
院方表示,前物业管理企业深华物业公司在2022年中标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双方依法签订并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更替涉及员工权益保护问题已有相应的约定。“我院将依法依规协助原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员工沟通与安置,配合新物业管理公司完成人员招聘与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原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将优先推荐续聘,维护物业管理队伍稳定。”
“医院物业管理直接关系到医疗秩序、服务品质和患者生命安全,责任重大。我院始终将患者安全与服务品质放在首位。已提前部署,将全程协调新旧物业管理公司交接工作,坚决杜绝因物业管理公司更替影响正常诊疗秩序和患者安全。”院方表示,本次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交接工作极其重要,特别是原物业管理公司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站好最后一班岗,确保在交接完成前服务标准不降、管理力度不减,切实保障医疗环境安全有序。医院也将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针对交接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院方称已建立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与责任部门,确保第一时间响应、高效解决。下一步,将持续秉承“患者为先”的理念,全程监督新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落地情况,推动服务品质提升,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