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11月1日起,深圳无房职工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进行提取。
2023年10月,深圳发布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有关事项作出调整。 根据《通知》,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2024年10月,深圳发布有关通知,将这一政策延期一年,截至2025年10月31日。
2025年10月24日,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公众号发布了《11月1日起,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调整为80%》的推文,明确此前深圳公积金“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至100%”政策将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深圳无房职工申请提取该期间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
“80%提取政策”适用于哪些群体?记者了解到,该政策适用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人群。
职工在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申请租房提取,若存在2025年11月1日前未提取的月份,将按照政策分段计算,再合并总额度。提取2025年11月1日(不含)之前时段: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执行65%的提取比例;提取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含)时段: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执行80%的提取比例。
例如,张三2025年全年未提取,12月份申请租房提取,假设每月应缴存额为500元(个人+单位):1-10月(共10个月)可提取额为500×65%×10=3250元;11-12月(共2个月)可提取额为500×80%×2=800元。合计可提取额为3250+800=4050元。
需要提醒的是,11月1日后,多子女家庭、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的政策也将暂停。公积金中心表示,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适时研究优化相关提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