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由上海金融法院、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办的金融司法国际论坛在沪举行。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卡塔尔、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金融实务界、司法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主题深入探讨,推动各国优秀经验互学互鉴,为维护全球金融市场安全和秩序贡献法治方案。
卡塔尔国际法院监管法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威廉·布莱尔介绍了英国的金融审判最新实践,以及伦敦金融市场法律委员会对于金融风险预警、金融创新问题研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他表示,各国金融法律专家加强对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交流研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规则的确定性。
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教授溜箭将之系统分析了亚洲信托法的发展路径与制度特征,与英美法的所有权划分不同,东亚信托更注重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并赋予委托人较大的监督与撤销权。这一灵活结构推动了区域金融创新与资产管理的发展。同时,他指出,面对继承强制规则与家庭法约束,各地法院的态度差异显现:日本趋于审慎,韩国放宽遗嘱信托,中国则以积极监管和司法确认促进信托制度完善。他强调,东亚信托法的本地化创新不仅体现制度“本源回归”,更为区域金融开放与法治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郝山提出,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但现行制度仍存在程序限制和法律依据不明等问题,他建议,应当清晰界定“虚假披露”“重大遗漏”“重要事实”等关键概念,明确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并完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确保原告与被告均能依法维权。同时,完善私人执法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市场信任度,更能维护投资者权益与社会稳定,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论坛还分设“数字金融、科技金融发展的法治需求”“金融基础设施跨境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投资者保护”三个专题展开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