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5:32:00 股吧网页版
金融司法国际论坛聚焦“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礼文 刘怡鹤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刘礼文刘怡鹤)10月23日,由上海金融法院、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办的金融司法国际论坛在上海召开。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卡塔尔等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金融实务界、司法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主题深入探讨,推动各国优秀经验互学互鉴,为维护全球金融市场安全和秩序贡献法治方案。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表示,金融的活力在于流动与创新,而金融的安全与秩序则需要法律的规制与司法的保护。面对跨境金融发展的新情况和新挑战,金融法治要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方向,通过加快案例法治建设填补金融新兴业态规则空白,缩小新兴金融实践与传统法律框架之间的适配差距;坚持开放与包容的金融生态模式,深刻认识法律规则是金融全球流动的共同语言,加强不同法域金融司法的务实合作与规则融通对接,推动“国家叙事”与“全球语汇”的双向转换;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为金融审判现代化与国际化贡献中国经验与可行方案。

  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姜平表示,上海市法学会始终关注并致力于金融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积极回应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中的法治前沿课题,力争为国家战略赋能增效。接下来,希望与金融法律界同仁们一道,推进金融科技前沿法治建设,加强法学研究,助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金融科技前沿领域安全与发展。坚持实践导向,及时跟进执法司法实践,为有效平衡好金融科技前沿应用与风险防范提供学理支持。拓展国际视野,聚焦前沿法律问题,加强国内外金融科技领域的理论交流和法学研究,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法学智慧与力量。

  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张磊指出,近年来,上海金融开放能级持续跃升,司法效能持续提高,理论研究和智力支撑持续加强。当前正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金融法治要进一步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特殊作用,为金融高水平开放筑牢制度根基、提供安全保障。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表示,上海正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金融高水平开放亟需坚实法治保障。当前,我国金融开放面临数字金融、跨境交易、金融科技等带来的数据安全、监管协调、投资者保护等新挑战,亟需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上海财经大学依托经管法融合优势,深耕金融法治研究,承担多项国家级课题,培养大批复合型人才;并与上海金融法院共建金融司法研究基地,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学校愿以此次论坛为契机,与金融机构、司法部门及国际同行深化合作,共同破解金融开放中的法治难题,为政府决策、机构合规、司法审判提供智力支持,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为中国金融稳健发展和全球金融稳定繁荣贡献智慧与力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晓镍表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链接和枢纽作用日益明显,对金融法治的需求进一步增长。长期以来,上海法院在保障金融高水平开放、支撑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接下来将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金融法治体系,以法律确定性增强金融韧性;优化司法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成为金融开放合作的“最大公约数”;深化交流合作,推动国内外司法经验共享与规则互鉴,构建互利共赢的法治“朋友圈”,为全球金融治理体系贡献合力。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从“审理公正、程序高效、诉讼便捷、裁判可预期”四个方面,介绍了上海金融法院保障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司法经验。她表示,上海金融法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审理,创新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打造“智审、智管、智源、数字法庭”四位一体数字法院,建立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等司法保障机制,提高跨境金融争端解决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规则治理,助力中国金融制度型开放。未来,上海金融法院愿同业界继续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为全球金融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朝辉表示,当前金融市场发展日新月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新兴领域金融纠纷的调研,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让更多中国金融司法经验从“中国实践”变为“国际借鉴”。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宋晓燕围绕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及监管问题作出深入分析。她结合离岸贸易融资的典型案例,系统阐述了离岸金融市场的重要性,以及离岸融资风险对在岸金融体系的传导与影响路径。针对离岸账户的监管实践,她提出,应在现有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包括:严格的准入审查与合规要求、持续的合规监控与报告义务、推动国际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以及完善监管工具与政策体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