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金融监管局10月2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公告显示,因违规为项目融资、收购行为不审慎、追加投资不审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被罚款90万元;因违规为项目融资、收购行为不审慎部分问题,隗波被警告;因追加投资不审慎部分问题,冯德华被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东方资管今年以来屡收罚单。
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省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罚款120万元;对周行通、郭海涛、梁广鸿、刘世佳、张雄剑、朱卫星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41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会计核算不规范。
6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分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元和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规开展不良资产收购业务。
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因尽职调查不审慎,风险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00万元。
1月23日,因以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方式置换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未按规定报告内部交易导致风险被掩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罚款60万元。
据公司官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中国东方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二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48829977540股公司股份 (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1.55%) 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划转完成后,财政部不再持有东方资产股份,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48829977540股本公司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1.55%,成为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完成后,其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