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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00:14:40 股吧网页版
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加强机动车船排放检验造假监管
来源:界面新闻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2025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在记者会上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此前在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9月份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已提请常委会进行了二次审议。

  王翔表示,此次污染防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包括充实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增加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的内容;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和机动车船等排放检验造假的监管,明确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等监督检查要求;增加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的内容;进一步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标准,强化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明确取得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的条件;完善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制度。

  根据各方面意见,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二是做好相类似违法行为之间法律责任的平衡。三是根据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的修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四是适当充实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法律责任。五是针对地下水保护、油烟污染、光污染等方面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六是进一步完善草案体例结构。将第一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通则”、第二章章名修改为“法律责任分则”,将第二章第一节“一般规定”拆分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排污许可和排污口”、“其他规定”等三节。

  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设有多个分编,也是法典草案条款最多的一编,这一体例结构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王翔对此介绍,污染防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结构上分为九个分编,这一体例结构,首先考虑的是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其次是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的治理,然后是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除通则以外,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分别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化学物质和电磁辐射以及光污染八种不同污染类型,整合了现行各单行法的相关规定,构建了覆盖传统污染类型与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的制度体系,旨在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系统性制度供给,突出了推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鲜明特征。

  为防止生态环境领域“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有何考量?

  王翔回应称,常委会初次审议期间以及征求各方面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污染防治领域各单行法制定时间不同,有关罚款金额的规定区别较大,在编纂法典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污染防治领域罚款金额的平衡,要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我们认真研究了上述意见,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同时保持相类似违法行为之间法律责任的平衡。”王翔表示。

  他指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二是将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的适用情形,明确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三是总结执法实践情况,对部分条文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区分不同违法主体、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作出相应修改完善。四是将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予以统一。五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监测等法律责任,使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大体平衡。六是参照危险废物有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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