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23:24:30 股吧网页版
一基金销售机构 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原工作人员在从业期间违规,嘉晟瑞信(天津)基金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基金代销监管持续趋严,又有基金销售机构接到监管罚单。

  天津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对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晟瑞信(天津)基金)前从业人员郑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因其在从业期间存在销售非公司代销产品的违规行为。同时,嘉晟瑞信基金也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今年以来,多家销售机构因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开出罚单,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销售人员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营销活动不合规等。

  嘉晟瑞信(天津)基金被罚

  监管继续对基金销售机构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10月22日,天津证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郑某某在嘉晟瑞信(天津)基金从业期间,存在向他人销售非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的产品的情况。上述情形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郑某某所在公司也被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嘉晟瑞信(天津)基金未能有效防范相关合规风险,上述情形违反《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津证监局表示,该公司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管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天眼查显示,嘉晟瑞信(天津)基金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经营范围为基金销售,由上海瑞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中基协信息显示,上海瑞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为中外合资私募机构,目前被列为协会“观察会员”。

  Wind数据显示,目前嘉晟瑞信(天津)基金代销3家基金公司的183只基金产品,在代销机构中处于尾部。

  多家基金销售机构接到监管罚单

  今年以来,多家基金销售机构因违规问题接到监管罚单,其中银行、独立基金销售平台居多。

  银行一直以来都是基金代销的主力军,也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代销渠道。9月中旬,海南证监局披露了关于海南银行、华夏银行海口分行的两则罚单,直指银行在基金代销方面的违规行为,违规事项主要涉及展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6月份,江苏证监局公告,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主要原因均是这些银行在基金销售环节存在一些问题。

  券商方面,内蒙古证监局7月份发布的罚单显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营业部及两位责任人因基金代销业务“踩红线”,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方面,上海证监局对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基金服务业务。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9月,因财咖啡未缴纳服务费用,北京万国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科技)对财咖啡托管的硬件设备做出断电处理,财咖啡灾难备份系统灭失。

  一位第三方评价人士表示,代销渠道需要切实加强合规风控建设,严守底线。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合规管理体系,形成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各个方面。“毋庸置疑,对于银行及券商而言,只有不断强化内控内管、持续稳健经营发展,才能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和监管评价。”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