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成128项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合作案例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年悦记者张雪)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天津市科技局等部门21日举行《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政策发布暨工作推动会。据天津市科技局成果处处长赵晓鹏介绍,天津市推进此项工作的过程中实施案例制,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共促成128项“先试用后付费”的合作案例,涉及合同金额超过7000万元。
赵晓鹏表示,“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旨在破解高校院所与中小企业合作壁垒、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据介绍,在传统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中,高校院所持有大量专利成果,常因缺乏转化渠道和风险顾虑无法走出校门。而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则因难以预估成果价值、担心成本高望而却步。
9月25日,天津市科技局等部门研究出台了《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高校院所将科技成果“零门槛”先行许可给本市企业使用,并约定合作模式、费用支付形式和节点、违约责任等事项,采取“延期支付”“阶段性支付”或“收入提成”等方式支付费用,将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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