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建议优化零售基金守则以提升全球竞争力
来源:财联社
香港证监会今天就建议修订《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单位信托守则》)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谘询。有关建议将会令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的监管制度与最新国际监管标准接轨,并扩阔投资者的产品选择。《单位信托守则》的主要修订包括接纳以替代准则来管控零售基金的衍生工具投资;更新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规定,以及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要求。有关建议一经落实,将会推动基金市场的发展,并加强本港资产管理业的韧力。香港证监会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利便新基金的销售,让零售投资者能够参与私募市场。首先是容许上市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进入市场,其后会按个别情况,准许证监会认可非上市基金更灵活地投资于更高比例的低流动性资产,而前提是基金必须针对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设有稳健的保障措施。亦建议对《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集资退休基金守则》、《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守则》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有关条文作出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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