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撤了,但账款的事儿真这么简单?
飞马国际发了个公告,说子公司大同富乔之前因为买卖合同纠纷,把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公司给告了,结果现在法院出了裁定书:按原告撤诉处理。
表面上看,这事好像就这么结了。但咱们做这行的都知道,企业之间打官司,尤其是这种涉及款项支付的,真正走到开庭判决的其实不多。大多数时候,诉讼只是谈判桌上加码的工具。现在原告主动撤诉,说明背后已经谈妥了。
关键点就在这句话:“对方已就有关款项支付事宜向大同富乔作出相应承诺和付款安排。” 这话听着官方,翻译一下就是——钱的事有说法了,可能已经定了还款节奏,甚至部分到账了,不然不会轻易撤诉。毕竟打官司要成本,时间、精力、司法资源都耗着,没拿到实质进展谁会主动退?尤其是在当前环境下,现金流紧张的企业更不会随便松口。
再盘一盘时间线。10月14日刚发了涉诉公告,7天后就宣布撤诉,这个节奏有点快。正常走立案程序到收到裁定,短短一周内完成,说明这起诉讼从一开始可能就不是冲着判决去的。更像是通过法律程序施压,逼对方坐下来解决问题。这种操作在应收账款回收中很常见,特别是面对地方政府关联单位时,没有点“动作”,回款周期能拖好几年。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是现在?是不是意味着之前的账款拖欠时间已经够长,实在扛不住了才出手?又或者,最近地方财政状况有所缓解,开始集中处理存量债务?
目前颗粒度还不够,看不出具体金额和付款细节。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次撤诉不代表矛盾化解,而是化解的方式从“对簿公堂”转回到了“私下协商”。后续能不能按承诺兑现,还得盯着看。如果下次再出类似公告,那就说明这次的“安排”水分不小。
接下来盯什么?
一是看年报或季报里应收账款的变化,尤其大同富乔这笔有没有明显冲减;二是关注这家公司有没有其他潜在资金压力信号,比如对外担保、股权质押或者新增融资动作。飞马国际过去几年经历过重整,对现在的管理层来说,每一分钱的现金流都得精打细算。
所以别被“无不利影响”这种标准话术带过去。影响不在报表上,而在执行里。我们来盘一盘这类事件的核心逻辑:不是看打了多少官司,而是看官司背后能不能换来真金白银的回流。
眼下这一局,算是小胜一步。但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