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前海睿麟基金出具警示函,指其未独立决策且未勤勉尽责
来源:财中社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10月21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市前海睿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管理和运用私募基金财产的过程中,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且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做出此决定,并告知深圳市前海睿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行政监管措施仍将继续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