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家保险公司殚精竭虑地发出警告,甚至将“代理退保”的危害拍成短剧的今天,代理退保这条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产业链非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在短视频平台的流量浇灌下愈发活跃。他们披着“维权”“法律咨询”的外衣,以“正义使者”自居,为焦虑的投保人递上一颗看似能“全额退保及时止损”的后悔药,专治消费者的不甘。
然而,这颗药丸的毒性远超想象:它不仅让消费者面临“险财两空”的窘境,更折射出保险行业粗放发展遗留的历史顽疾,考问着多方共治下的监管难题。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代理退保黑产已悄然演化出三个发展周期,在流量红利下高度产业化运作。
为何这剂“毒丸”,总能找到它的“买家”?
演变的三阶段
所谓代理退保,并非新生事物。在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能查到较早的警示文件可追溯至2019年。
此后几年,这场灰色生意经历了三个发展周期。记者从一位研究代理退保黑灰产专家处了解到,第一阶段在2020年。其诱因不仅是经济压力,更关键的是短视频平台带来的流量红利,打破了保险信息的壁垒,也让退保信息得以广泛传播。当时投诉渠道畅通,保险公司处理效率高,退保黑产主要通过信息差获利。
第二个阶段始于保险公司发现退保赔付激增,传统投诉渠道逐渐失效。黑产收益缩水,转而走向欺诈性收费——前期收费却无法兑现承诺,导致大量服务纠纷。
第三个阶段则爆发于2024年。据观察,自2023年下半年起,以武汉为例,日均新增数十家法律服务机构涉足退保,模式与个人债务重组等业务如出一辙。其核心只关注流量变现效率,而非服务本身。
退保行业之所以能兴起,最主要的原因是互联网,因为它为有需求的客户与服务提供方之间搭建了信息对接的桥梁。据了解,一个退保机构中,规模较大的团队约五六十人,这些成员几乎均为“销售员”,即对接客户代理退保需求,引导客户付费。上述专家表示,可以想象,他们每日需对接的客户数量相当可观。此外,基于投流费用成本等考量,大部分机构主要依赖自然流量,即发布代理退保相关视频获取“随机”客户。
“代理退保产业链衍生出的模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从业者为了追求收益,不论客户条件是否符合都会接单。”上述专家也表示,退保黑产在互联网中迅速扩散,靠的正是算法推动下的流量红利。互联网提供了每日上千的客户咨询量,这是传统获客方式无法比拟的。因此,只有当无法维持足够的客户量时,这些黑产机构才会退出市场。
粗放的“苦果”
是先有退保的需求,还是先有代理退保?答案无疑是前者。
“交不起后续保费”“觉得有更好的产品打算转投”“保险公司开产说会忽悠,消费者为了拿礼品激情签单”“有的老产品,退保的现金价值可能比理赔金额还高”“主要是人情单没有讲透保单作用”……在一个业内交流群中,当被问及可能的退保原因时,各式回复在十分钟内如潮水般涌来。
这些声音,都指向了销售环节的信息不透明。
记者通过与业内多方人士交流了解到,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产品时表述错误,一部分是故意的,即保险代理人故意误导;一部分是保险代理人自身不理解。此外,保险公司召开的多种会议,例如产说会也为销售误导埋下了问题的“因”。在产说会上,无论导师在前台宣讲效果如何,台下均一致叫好并鼓掌,随后消费者或代理人开始机械性地购买保险。不仅如此,故意错误表述收益率的情况时有发生。某些代理人自行向投保人承诺收益率,但实际无法达到。甚至有的代理人给投保人写收益率的假承诺函,承诺收益率有多少,并声称:“没达到这个收益率的话我自己给你贴。”
家住北京的保险消费者华蕾(化名)的遭遇,则是一个更为极端的案例。华蕾向记者讲述了她噩梦般的经历:“我遭遇了保险合同欺诈,一家头部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现已离职)用虚假宣传和欺骗的手法,诱使我用‘1号’保单贷款购买新保单,经过多次循环贷款,最终衍生出5张保单,让我背负了近500万元的贷款与利息。”
让华蕾细思极恐的细节还有很多。据了解,该业务员于2022年离职,保险公司短信通知称其因“工作调动”离开。华蕾与该业务员确认时,对方谎称换到银行部门,却继续负责她的业务,并再次欺骗她投了5号保单。“这种不符合事实的情况,我都在怀疑保险公司是‘帮凶’,因为感觉在给该业务员打掩护。”华蕾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与后悔。
对于此类因保单贷款引发的纠纷,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律师炳瑞深有感触:“若仅是个别案例,我们通常会持审慎态度。但当大量相似案例涌现,且涉及多家不同保险公司时,当事人集体虚构陈述的可能性极低,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象。”
有二十多年保险从业经验的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保险行业此前的粗放式发展,遗留了大量问题保单,这正是代理退保滋生的土壤。“由于保险行业粗放发展了一段时间,这是行业的发展背景决定的,而不是由某一个业务员决定的。”他回忆,最早一批业务员中下岗工人占据一定比例,行业门槛较低,他们接受的培训常以“谁卖了多少保费”为导向,甚至培训本身也存在误导,这导致了大量问题保单的存在。
对于代理退保屡禁不止的原因,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补充表示,一是保险公司唯规模论,导致恶性竞争,一线营销频出“非正常手段”;二是代理人制度使其唯保费为大,容易忽视规章制度;三是保险的射幸性与信息不对称,加之消费者维权难、耗时耗力,给了代理退保机构乘虚而入的空间。
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也分析认为,代理退保长期存在,暴露出两个核心问题:一方面,保险行业在最初的销售环节确实存在不实宣传、夸大收益、违规返佣等问题,这给了黑产“谈判”的空间;另一方面,监管机构有时难以厘清正常业务投诉与退保黑产的界限,而对保险公司投诉率的考核压力,也可能影响保司在处理投诉时的立场,让黑产更易得逞。
险财两空
代理退保这一黑灰产链条,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一个典型案例:一位消费者花费40余万元购买保险,现金价值仅6万元,保险公司曾同意退费9万余元。因不满该金额,他找到代理退保团队,先后支付了5000元非诉讼服务费和5000元诉讼代理费。结果事与愿违,保险公司的退费意愿反而降至3万元,案件诉讼进展缓慢,对接人频繁更换。最终,消费者损失1万元服务费,原本可得的9万多元退费也化为泡影。
炳瑞表示,代理退保更隐蔽的危害在于,消费者在退保黑产帮助下退保后,可能发现用退保金购买的其他理财产品收益远不及原保单;或因年龄、健康状况变化,再也买不回合适的保障,甚至有人在退保重疾险后不幸确诊,却无法获得理赔。
需要关注的是,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典型案例,有人员以“代理退保”名义敲诈勒索被判刑。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近年来,金融“黑灰产”组织、个人为谋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广泛发布“代理高额退保”不实信息,怂恿、诱导投保人委托其代理“维权”,胁迫保险公司支付超出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退保金,并从中收取高额佣金。此类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误导投保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应予以严厉打击。
“部分机构收钱不办事,甚至难以定性为诈骗,只能归为民事纠纷。”有业内人士指出,退保黑产的实际危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大量误导信息诱导消费者,最终却无法兑现承诺,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往往是最终的受害者;同时,保险公司也承受着相应的损失。
与此同时,行业也需警惕乱象升级。业内人士表示,如今的退保黑产“维权”手法有升级的苗头。从常见的投诉、信访,发展到拉横幅,甚至操纵客户账号,在新媒体上编造“受害者”故事博取同情。“一旦某条视频播放量触发保险公司的舆情监测系统,保险公司为维护声誉,可能进行个案赔付。这会让黑产尝到甜头并大规模复制。”
治“标”也需治“本”
“代理退保黑灰产不做这行不一定是怕风险,而是可能赚不到钱了。”业内人士直言,代理退保黑产的根本驱动力在于利益,而非惧怕风险。当无利可图时,他们自会退场。
在此背景下,如何减少所谓的“代理”需求,促进消费者通过“阳光下”的渠道解决合理的退保需求,已成为业内共识。
杨泽云认为,这需要公司、消费者与监管三方合力。在公司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建立更加通畅、高效、便捷的沟通和投诉渠道,方便客户的问题能得到及时、专业的解答,化解客户疑虑和担忧。在面临客户的一些短期经济问题时,可以提供一系列替代方案,如减额缴清等,切实为客户服务。
面对退保黑产,保险公司也应提高“钝感力”。对投诉先辨真假、再处理,避免被情绪性舆情牵着走。一位网络金融犯罪综合治理领域研究学者强调,一旦保险公司迫于考评压力一味妥协,无疑会为黑产大开方便之门,陷入恶性循环。“保险公司应加强合规经营,严格落实回溯管理。面对退保黑产,要注重证据收集,及时报案,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通过数据监测和黑名单拦截,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保险尤其是退保涉及法律层面的业务能力,从业者需有相应资质。若能严格限制代理退保黑产在社交平台的流量获取渠道,或提高其“挂钩”律所的成本,将极大压缩其生存空间。上述学者进一步指出,代理退保之所以快速向网络黑产演化,就是因为平台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主动性不强,这与之前约谈“某书”问题不谋而合。“平台确实存在懈怠监管、隐身等情况。”她强调,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平台应尽快强化监管责任,技术上可引入AI审核。技术限制只是托词,黑产乱象治理的关键在于平台观念转变。只有行动起来,相关技术才能不断升级,更加科学合理。
治本之策,同样在于消费者这一源头。炳瑞指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能真正清楚所购产品的用途、费用及作用,退保决定会理性得多。消费者应基于保单的当前价值进行客观评估,而非受既往情绪影响冲动退保。“尤其是重疾险等保障型产品,退保后可能因价格上涨或健康变化而无法再次购买。对于储蓄型产品,过往产品的收益率在当下环境中往往更具优势。理性审视,谨慎决策。”
不难发现,“代理退保”的黑产链条,其实是销售误导、信息不对称与网络失序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治这粒“后悔药”的毒,既要修复行业信任,也要让真正的维权回归阳光下,让消费者不必投身危险的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