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0 10:43:50 股吧网页版
首批六家!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 四类产品对外开放
来源:界面新闻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迎来首批试点单位。

  近日,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消息,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共计6家机构已完成从事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备案,备案时间均为2025年10月14日。

  图源:证监会海南监管局

  202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部门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明确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者可使用境内外资金购买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公私募资管产品及保险资管产品等四类资管产品。

  伴随本次首批6家机构完成备案,海南自贸港试点跨境资管业务在海南自贸港封关之年顺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海南跨境资管试点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试点为全球离岸人民币开辟了‘回流通道’,让境外资金能以人民币直接投资境内资产,既增强人民币在跨境金融中的使用场景,又为资本项目开放提供了‘压力测试’窗口。”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首次获批备案的四家发行机构虽注册地均位于海南,但整体而言均系区域性中小机构。

  其中,鹏安基金由开源证券全资设立,汇百川基金为个人系公募基金,两家公募基金均成立于2024年初期。目前,鹏安基金首支公募产品仍处于募集期,汇百川基金截至今年二季度末的公募管理规模仅0.62亿元。

  金元证券和万和证券均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分别为40.31亿元和22.73亿元,注册资本规模行业排名第80和第99名。

  “中小券商受限于资金实力薄弱、投研团队规模小,难与头部券商比拼综合服务;又因业务同质化严重,在经纪、资管等传统领域盈利空间被挤压,还面临客户资源分散、跨境业务能力不足的困境。”田利辉认为,“获批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业务试点资格,是区域性金融机构提升国际化能力、拓展业务边界的战略契机。有利于借此突破客户与资源瓶颈,弥补跨境服务短板,在头部券商挤压下找到差异化生存空间。”

  当前,国信证券收购万和证券已于8月末获证监会正式批准,二者业务整合正处于筹备与过渡的关键推进阶段。

  前期发布的收购万和证券的计划书中,国信证券明确表示,计划将万和证券打造成 “海南自贸港在跨境资产管理等特定业务领域具备行业领先地位的区域特色投行”,利用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如跨境金融试点、税收优惠)拓展国际业务。

  此外,金元证券在本次试点业务获批后也表示,未来将依托海南自贸港独特的政策优势,重点开发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特色资管产品。

  另据汇百川基金介绍,汇百川基金与浦发银行联合协作落地的首批跨境资管试点业务,由境外投资者认购汇百川基金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通过浦发银行海口分行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资金跨境流转,最终投向境内资本市场,产品已于10月17日成立。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届时一线放开、零关税、全岛双15%所得税等政策的优势和便利化将全面释放。

  据银河证券新发展研究院分析,“十五五”时期我国金融开放将呈现以下新特征:对内重点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海南自贸港两大功能性开放平台以塑造区域特色;对外依托高标准经贸合作机制深化与发展中经济体的合作,以塑造“南向深化”的对外布局特色。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王方宏此前撰文,虽然近年来我国陆续推出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开放举措,也取消了QFII和R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还存在差距。此次海南跨境资产管理试点涉及的四类资管产品,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较低的领域。

  而相比于此前试点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田利辉向记者介绍,海南试点是“单边主动开放”,面向全球而非区域,产品覆盖更广(R1-R4),更具制度创新性。

  “初期试点将以R1-R2低风险产品为主。这既体现监管审慎,又契合境外投资者对稳健配置的需求,为后续开放积累宝贵经验。”田利辉认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