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9 15:27:50 股吧网页版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开跑,已有公募交答卷,如何看业务前景?
来源:财联社

  随着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业务启动,作为首批试点机构之一的汇百川基金也迅速落地相关业务。

  近日,财联社记者从汇百川基金了解到,公司已联合浦发银行落地海南自贸港首批跨境资管试点业务(以下简称跨境资管试点),相关产品已成立,代表着自贸金融创新发展又有新动作。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美联储降息,未来境外资金会愈发关注中国资产,跨境资管试点业务前景广阔。作为首批试点的6家机构之一,汇百川基金也表示,未来将积极参与跨境资管试点,通过团队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和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选择。

  相关产品已成立

  据汇百川基金介绍,此次实现业务的落地,是由境外投资者认购汇百川基金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通过浦发银行海口分行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资金跨境流转,最终投向境内资本市场,该产品已于10月17日成立。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模式实现了境外资金通过试点机制“引进来”后在闭环管理、风险可控与高效运作方面的有机统一,是继QDII、QFII/RQFII等政策后,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又一重要补充。

  前述业内人士分析,该试点业务不仅创新拓展了跨境金融产品供给,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市场开辟新渠道,而且也将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到海南展业,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而作为首批开展业务的试点机构之一,汇百川基金高度重视该业务工作,在公司内部成立了由总经理牵头的项目小组,全面推进各项准备工作。汇百川基金表示,针对跨境资管试点的特殊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制度搭建、业务梳理工作,并与合作代销机构浦发银行一道进行了多轮系统测试,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落地。

  试点业务前景广阔

  海南自贸港的跨境资管试点,是指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早在7月21日,人民银行海南分行、海南证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并于8月21日实施。

  随着《实施细则》发布后,汇百川基金于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提交了试点业务申请。同时,为保障试点业务的合规稳健开展,汇百川基金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要求落实机制。

  就在10月15日,海南证监局公告称,6家机构已完成从事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备案,包括2家公募基金公司、2家券商、2家银行。

  6家机构中,汇百川基金与金元证券、万和证券、鹏安基金等机构作为发行机构进行备案,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则是销售机构。此次试点中,投资产品涵盖多类主流品种,包含风险等级在R1-R4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能够满足不同境外投资者对风险防范和收益的多样化需求,提升试点业务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作为注册在海南的公募基金公司,汇百川基金核心团队为基金、券商资管行业资深人士,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5年,团队成员曾长期掌管社保、养老金账户。公司专注投研,打造模型化投资策略,形成团队化、平台化、模型化的投研体系。

  “随着美联储降息,未来境外资金会愈发关注中国资产,跨境资管试点业务前景广阔。”汇百川基金表示,将持续探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销售机构的深化合作,依托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势,持续丰富跨境资管产品供给,携手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高效、更专业的跨境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