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5上海苏河湾大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表示,科技金融没有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通用路径。各国要根据本国科技发展阶段,塑造与之相适配的金融体系。在他看来,我国应立足中国国情,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金融体系结构,使之更加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需要,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应有之义。”邹澜说。
如何立足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现状,更好支持科技发展?邹澜表示,中国股权融资市场近些年快速发展,但占社会融资的比重还不高,相比而言,中国债券市场规模更大,目前已超过190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资金筹集规模大、成本低、期限长,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为此,今年5月,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形成了完整的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同时通过在债券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方面设置更加灵活的市场化安排,创新风险分担、信用评级等配套机制,引导债券资金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支持股权投资机构融资是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的重点,也是打通债券市场与股权市场连接的关键节点。”邹澜说,人民银行借鉴2018年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经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央行提供再贷款资金,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征信机构一起采取多样化征信措施,矫正信息不对称、风险偏好错配等市场失灵,还原市场正常的投融资功能,支持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债券。
邹澜表示,这些具体政策安排激发了活力和信心。债券市场科技板落地五个月以来,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增量扩面,资金加快流向科创领域,银行间债券市场约280家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6700亿元。
据介绍,债券市场科技板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科技型企业结构多元,分布广泛,191家科技型企业发行377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涉及集成电路、智算中心、生物医药等前沿新兴领域企业;二是支持发行人灵活选择发行方式,获得更长期限融资,近一半的科技型企业发债期限达到三年及以上,股权投资机构平均发债期限达到5.8年;三是融资成本较低,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获得市场踊跃认购,平均票面利率大约为2%。金融机构积极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做市报价等服务,交易活跃度明显提高。
人民银行还出台了其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科技金融发展。比如,2022年创设科技创新再贷款,2024年创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贷款投放。今年5月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提升至8000亿元,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先后创设多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解决一些结构性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形成以总量型工具为主、结构型工具为补充的货币政策调控框架。”邹澜表示,比如,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1.4万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超过2.5亿吨。
邹澜透露,未来,人民银行将根据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结构性工具体系,“中国的科技创新蕴含重大机遇,我们将与各方一道着力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