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12:59:39 股吧网页版
航运圈重要会议周日启幕
来源:证券时报

  2025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新闻发布会10月17日举行。记者从该场发布会上获悉,主题为“协作共促全球航运可持续发展”的2025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将于10月19日(周日)至21日在上海虹口举行。

  论坛包括开幕式暨国际绿色航运主论坛、“国际海运论坛”和“国际航空论坛”,以及海上交通安全、数字与智能、司法与仲裁、金融与保险4个分论坛,并同期举行10余个特色活动。其中,开幕式暨国际绿色航运主论坛将邀请权威国际组织负责人等出席并发言,并发布系列重磅成果。今年论坛规模将达4000人次,嘉宾覆盖欧洲、美洲、亚洲、大洋洲、非洲等全球50来个国家及地区。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以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由“基本建成”进入“全面建成”新阶段,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实力稳居全球前三。从全国来看,我国海运连接度已连续19年保持世界第一,2024年国际海运量占全球海运量的31.3%,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计划发布50余项最新行业成果

  记者了解到,本届论坛计划发布50余项最新行业成果,创历届之最,涵盖绿色航运、航网布局、技术标准、服务创新、国际合作等。此外,行业大咖凸显国际化,境内外部长、市长等政府高级官员、全球海运航空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和机构主要负责人、全球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知名学者专家确认出席,开幕式暨主论坛境外演讲嘉宾比例达三分之二。

  作为国际航运领域的重要观点交流平台,四年来,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共汇聚国内国际600余位重要演讲嘉宾智慧,权威发布近百项重磅成果,有力推动我国更好融入全球航运事务治理。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于福林表示,一方面,论坛为全球航运绿色智慧转型贡献上海方案,务实推进全球首条跨太平洋绿色航运走廊建设,发布中国首个四型机场绿色性能评价标准,向全球展示集运MaaS、空运通、机场大脑等航运数字创新平台;另一方面,论坛推动国际海事组织首次与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共促航运业温室气体减排;支持中国船东协会加入国际航运公会,促成国际航运公会在沪成立代表处。

航运服务软实力持续提升

  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15年排名全球第一、上海机场货邮吞吐量跃居世界第二、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保赔险入会总吨破1亿大关……“十四五”以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由“基本建成”进入“全面建成”新阶段,海空枢纽港建设稳步推进,航运服务软实力持续提升。

  于福林表示,上海港集装箱枢纽地位继续夯实。“十四五”期间,小洋山北作业区开工、罗泾集装箱港区一期投产、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竣工。2024年上海港全年达到5150.6万标准箱,连续15年排名全球第一,也成为全球第一个集装箱吞吐量突破5000万标准箱的港口。

  航空港方面,于福林介绍,随着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先后开工,未来将形成集国家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捷运等交通功能以及站场城开发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2024年,上海机场定期通航48个国家291个客货运航点,货邮吞吐量跃居世界第二。

  上海的航运服务软实力稳步提升。例如,在海事仲裁领域,上海率先构建多层次、全链条临时仲裁制度规则体系,《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出台,填补了国内空白。2024年8月全国首例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在沪裁决。此外,首例上海港“海事调解”对接“海事仲裁”确认案件成功办结。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相继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在航运金融与保险领域,2023年8月,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成为国内首个国际化航运指数期货,目前日均成交额破15亿美元,在全球航运衍生品市场中位居前列。

  上海市虹口区副区长陈帅表示,全球顶尖的50家班轮公司中,有17家在虹口北外滩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船舶运力占全市的比例接近七成,水运周转量全市占比约80%,上海口岸绝大部分的海运通关业务在北外滩办理,凸显了北外滩在航运功能方面的重要地位。

  绿色智慧航运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特色和优势之一。于福林说,绿色航运方面,上海港的LNG加注能力持续上升,甲醇实现了常态化加注,上海港已成为全球少数几个同时具备LNG和甲醇船到船加注能力的港口之一。洋山港实现了国内首船国产绿色甲醇燃料的接卸、储存及加注全流程作业。上海国际航运碳足迹标识协会成立,为我国首个专注于国际航运可持续燃料认证体系建设的法定实体。

  上港集团副总裁柳长满表示,截至2025年9月底,上海港LNG加注量共计56万m³,同比增长72%。绿色甲醇加注量共计7013吨,已经进入甲醇加注常态化运营阶段。同时,洋山绿色港区建设正全面推进,岸电设施实现集装箱码头全覆盖,截至目前,岸电接电艘次同比增长25%,接电量超过2800万度。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