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顺
2025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某公司利用AI技术冒用央视知名主持人名义和形象的虚假广告案。这也是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滥用AI技术冒用知名人物形象发布虚假广告问题首度“亮剑”。
这起案件所揭示的技术滥用现象,正在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社会公害。当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以每秒30帧的流畅度模仿真人微表情,当声纹克隆技术可以完美复刻特定人物的音色特征,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在深度伪造技术面前,“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些传统认知准则正在失效。涉案企业正是利用了公众对权威媒体人的天然信任,将这种信任异化为商业欺诈的工具。他们精心设计的骗局具有典型的数字时代特征:先用AI生成足以乱真的主持人形象构建信任基础,再通过精心编排的话术将普通食品包装成具有医疗功效的神药,最终在算法推荐的流量加持下完成收割。这种欺诈模式不仅突破了商业伦理的底线,更对社会信任体系造成了结构性破坏。
从法律维度审视,这起案件的查处过程具有里程碑意义。执法部门在缺乏专门针对深度伪造技术立法的情况下,创造性地运用《广告法》中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成功实现了对新型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这种司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启示:面对技术迭代带来的法律滞后问题,既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现有法律条款来填补空白,也需要加快制定专门性法规。值得注意的是,涉案产品深海多烯鱼油的实际执行标准仅为糖果类普通食品,却宣称具有治疗头晕头痛、改善记忆等医疗功效,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系统性侵犯。执法部门在调查中还发现,该企业不仅伪造了名人形象,更构建了完整的虚假证据链,包括伪造的检测报告和用户评价,这种全链条造假模式对监管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
案件的查处过程暴露出当前监管体系面临的深层矛盾。当执法人员进入涉事企业直播间调查时,发现其宣传展板赫然标注适合头晕头痛、手麻脚麻、记忆下降人群等明显属于医疗用语的表述,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与平台审核机制的集体失位形成鲜明对比。一个拥有88万粉丝的直播间能够长期进行虚假宣传,反映出平台方在内容审核上存在三重漏洞:对AI生成内容的识别技术严重滞后、对医疗相关宣传语的敏感度不足、对高流量直播间的监管存在选择性忽视。这种平台责任的真空状态,使得技术滥用行为获得了野蛮生长的空间。更令人担忧的是,类似骗局正在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从名人形象数据库采集、语音克隆模型训练到话术模板库建设,已经出现专业化分工的黑色产业链。这种产业化趋势使得单个违法行为的查处难以遏制整体性风险,急需建立跨平台的联合监管机制。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起案件正在改变多方主体的行为模式。消费者举报在此案中起到关键作用,这种主动维权意识的觉醒,标志着公众开始从被动受害者转变为数字治理的参与主体。这种转变具有深远意义,当每个消费者都成为监督网络的节点,就能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全民围剿。但同时也要看到,普通民众在识别深度伪造内容时仍面临巨大困难,这就需要媒体和监管部门加强数字素养教育,教会公众识别AI合成内容的蛛丝马迹——比如不自然的微表情变化、不符合人体工学的肢体动作,或是超出常理的宣传承诺。对于技术开发者而言,这起案件敲响了伦理警钟。在追求算法精度的同时,必须建立技术向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平台方则需重新审视流量至上的商业模式,将社会责任纳入核心考核指标,通过建立AI内容溯源系统、完善先审后发机制等方式,切断虚假信息的传播链条。
这起AI仿冒名人带货案的发生与处理,恰似数字经济成长过程中的一次压力测试,暴露出技术创新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动态张力。当虚拟形象可以毫秒级复刻真人特征,当合成语音能够完美模仿特定声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真实性的定义边界。案件的标本价值不仅在于其司法突破,更在于它揭示了数字治理的底层逻辑:技术可以重塑商业形态,但诚信始终是市场的基石;算法能够优化传播效率,但真实才是内容的本质。在AI技术指数级发展的当下,这起案件提醒我们,构建良性的数字生态需要建立三重保障:法律之网要织密技术漏洞,伦理之尺要丈量创新边界,共治之力要凝聚社会共识。唯有当技术创新、法律规制和商业伦理形成互为支撑的三角结构,数字经济的发展才能真正实现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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