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03:43:59 股吧网页版
上海176万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来源:上观新闻

  为将工伤保险的守护更好送达每一位“奔跑者”,10月以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走进奔跑者”为主题,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主动走进园区、企业、机关、社区,普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让工伤保险与城市“奔跑者”们并肩同行。

  “十四五”以来上海工伤保险工作的一系列突破: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稳步推进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2021年底,人社部等十部委联合推出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工伤保险制度框架下,创设性地通过按单计费、按月缴费的参保方式,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上海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2年7月,启动试点工作,将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和快狗打车等七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2025年7月,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新增顺丰同城、滴滴出行、滴滴货运为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累计已将176万余名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制度普惠取得突破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

  “十四五”期间,上海以将各类人群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体系为目标,持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2020年,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2022年,《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明确对于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分散快递企业的工伤风险。

  2023年,启动试点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预防优先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上海市工伤预防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向纵深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本市工伤预防工作的目标任务,引领推动工伤预防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

  2022年,《上海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同年,《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切实提升。

  同时,上海聚焦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的重点行业,积极覆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快递、外卖和即时配送业等工伤预防重点领域,持续拓展覆盖五个中心建设以及3+6重点产业体系工伤预防重点企业;工伤预防项目数从8个累计增加至94个,工伤预防培训人数从13.8万人累计增加至99.8万人;连续五年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工作,工伤保险的关注度和知晓度切实提升,增强了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

  工伤康复制度体系创新升级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重返工作岗位、实现有尊严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期间,上海积极完善工伤康复制度体系,努力满足工伤职工的康复需求。

  2023年,为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工作,促进工伤康复工作健康发展,《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修订实施。2024年,印发《上海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遴选办法》,为提升工伤康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康复资源配置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年,依据“按需配置、布局合理”的原则开展工伤康复定点机构遴选工作,将12家资质优良、服务管理水平高的医院纳入本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范围,形成三甲综合医院引领、专科康复医院支撑、区域医疗中心覆盖的服务格局,为工伤职工提供了更丰富的康复选择。

  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十四五”期间,上海秉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原则,统筹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平衡,建立工伤保险待遇动态调整与企业减负协同推进机制,实现民生保障与营商环境的双优化。

  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2021-2025年,致残一级增加1529元/月,致残二级增加1405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327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223元/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1427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142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857元/月;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21元。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2022年,确定奥索(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为本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为工伤职工建立涵盖假肢、矫形器、生活类和其他辅具四大类辅助器具的服务体系;2024年,修订完善《上海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作。

  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发力

  2021-2024年,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上海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连续四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即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费率调整为0.16%-1.52%,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工伤保险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

  “十四五”期间,上海以数字人社建设为引领,持续升级业务经办系统,推进工伤保险服务全链条数字化转型。

  2022年,打造完成智能、便民、高效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数字大厅。2023年,开通“一网通办”自助经办平台企业端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住院工伤康复网上申请、网上结论查询及打印服务,并完成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进一步推进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现从经办服务从“能办”到“好办”的转变。2024年,上海选取上海肺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作为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协议机构,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作为异地康复协议机构,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建立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大幅度提升了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获得感。

  工伤保险虽为“小险种”,托起的却是所有“奔跑者”的“大民生”,守护着上海的城市温度。上海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让每一项政策、每一次服务,都护航“奔跑者”在上海安心前行、踏实奋斗。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