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10月15日电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15日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抓好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复制推广,持续扩大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各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新形态,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确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静安、长宁、普陀、青浦、嘉定、金山等8个重点区域,以及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非自贸试验区区域)、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为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与去年上海推出首批“6+1”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相较,15日印发的《方案》明确增设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静安、长宁、普陀、青浦、嘉定、金山等8个重点区域,以及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非自贸试验区区域)、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作为第二批“8+1”联动创新区。
《方案》内容包括“两张清单”共计86项改革任务,其中57项任务为全体联动创新区共享的复制推广清单,29条为聚焦各区特色的自主改革清单。比如支持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支持国际医疗机构以合资或者合作方式设立医疗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设立国际部的政策,就源自《关于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在数据跨境方面有了较大突破,允许金融机构向境外传输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优化科研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探索建立科研数据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制度和标准规范。支持探索“来数加工”等新业态和新模式。
附件:关于印发《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